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业用地转让规定包括哪些条款?

工业用地转让规定包括哪些条款?按照现行规定,企业可以将名下的工业用地进行转让,这样也利于提高工业用地使用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企业在进行相关操作时要符合工业用地转让规定。那么工业用地转让规定具体包括哪些?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供您了解。一、工业用地转让规定包括哪些条款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3、凡享受政府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已完成厂房建设(含投资超总额25%)的工业用地,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使用权终止日期不变)后方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4、已办理金融抵押的工业用地不得转让。5、按司法程序被法院查封的工业用地,未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得办理转让。6、实际已将工业用地改作其他用途的不得直接办理转让,必须按违法用地处理,追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转让或收回土地使用权。7、共同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转让。8、土地权属有争议的不得转让。9、政府已列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二、关于工业用地转让规定的哪些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2、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3、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4、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5、第二十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6、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7、第二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综上所述,国家允许工业用地进行转让,是为了提高土地使用率,优化资源配置。相关企业在进行工业用地转让时,要遵守工业用地转让规定,规范操作。如果违背相关规定,一经查出,不仅转让无效,相关责任企业还会面临罚款,这对企业后续经营都是不利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诈骗少量财物治安处罚是怎么样的?
      诈骗少量财物治安处罚是怎么样的?1、如果诈骗行为情节比较轻的,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后,确定有诈骗行为的,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且处50......


·微信盗刷保险不理赔怎么办?
      微信盗刷保险不理赔怎么办?微信盗刷保险不理赔是可以找到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的,但是具体是否赔偿的话,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来进行确定。......


·刑事案有谅解书就不会批捕了吗?
      刑事案有谅解书就不会批捕了吗?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但不是免除或者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引进了刑事和......


·法院收罚没款的依据是什么?
      法院收罚没款的依据是什么?具体的法律依据有《行政处罚法》等,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遵循罚缴分离制度,告知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


·公司催款通知书怎么写 一、公司催款通知书怎么写? 公司催
      公司催款通知书怎么写一、公司催款通知书怎么写?公司催款通知书_______公司: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贵司已累计欠我司货款计人民币_______元,已......


·债务人欠债可以拘留吗?
      债务人欠债可以拘留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还不起债务的,是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是不会拘留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或......


·破产受理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吗?
      破产受理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吗?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


·转让一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转让一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出售、交换和赠与三种方式。后......


·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法律明确认为,女方是弱者,在分割财产时应给予充分的考虑。原因在于妇女在婚后对家庭的贡献大于男人;她们操持家务、生育子......


·个人借贷合同怎么写
      人生在世,一旦遇到急事,总有向人借钱的需要。在古代又衍生出了遭难莫寻亲这样一些关于人性方面的至理名言,不过我相信任何名言都有它出现的原因,从......


·登记两天离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登记两天离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按《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自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离婚申请并提交必备的文件之日起,最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