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法表决权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表决权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表决权的内容有哪些?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 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公司法表决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而针对公司表决权问题的全部解答内容都进行了详细的解答,依照上文,公司法中的表决权就是股东表决权,其中都详细的写明有关表决权的种种规定,股东表决权作为一种固有权、共益权,是股东行使权利的主要体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方在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方在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


·民法总则中的无因管理是什么?
      民法总则中的无因管理是什么意思《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总则》相应废止。一、民法中的无因管理是什么意思?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


·新刑法交通事故的法律解释内容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酒后驾驶、富二代飙车、车辆超载等等造成的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交通事故可能是当今社会中致人伤亡最高的犯罪。那么在新刑法的规定下,交......


·一、单位不发加班费仲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一、单位不发加班费仲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可以,对于公司不给加班费的情形,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


·员工在疫情区间工资怎么算?
      员工在疫情区间工资怎么算?员工在疫情期间正常发放工资,根据《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新型冠状......


·包工头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包工头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1、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


·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离吗?可以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经调解无效的,即使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


·贵州毕节征收土地标准是怎样的?
      贵州毕节征收土地标准是怎样的?目前,全国许多地方的城镇化建设都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之中,贵州省毕节市的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也正处在实施阶段,先期动工......


·什么情况辞职无须提前通知?
      什么情况辞职无须提前通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


·企业辞退不满试用期员工需要赔偿吗?
      企业辞退不满试用期员工需要赔偿吗?一、企业辞退不满试用期员工需要赔偿吗?需要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


·菏泽高铁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如何规定的?
      高铁做为一种新型交通方式,不仅有效解决了交通压力,同时也为大众提供了更方便快捷的出行方式。高铁的建设必然要涉及占地、征地问题,菏泽也不例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