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取保候审的醉驾保证金刑满退吗?

取保候审的醉驾保证金刑满退吗?如果行为人有醉驾行为的,那么是很有可能触犯刑法上的危险驾驶罪,行为人是需要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保证金退还程序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由此可见,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重新犯罪,在刑满之后,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但是如果一并判处了罚金,是不会返还的,因为罚金属于一种刑罚,执行之后需要上交财政机关,因此不会退还。现今社会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越来越大,我们在出行的时候更要遵守交通法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一般是多长
      一、逮捕后的羁押期限有多长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刑诉法第124条的规定,应自逮捕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


·一、租店面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
      一、租店面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租店面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


·我国的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卖吗?
      我国的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卖吗?土地是公民不能够卖买的,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卖吗,土地的使用权是归个人或者是集体......


·大家都明白的是,建设工程大多数都是需要进行承包的,而在承包的
      您都明白的是,建设工程大多数都是需要进行承包的,而在承包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承包方以及发包方这两方主体。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想要知道......


·一、工地不做了工地老板不给钱怎么办?
      一、工地不做了工地老板不给钱怎么办?1、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或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县(包括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


·工程质量质保金是什么意思
      工程质量质保金是什么意思在实践中,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所谓质量保修......


·务工费和误工费的区别是什么?
      务工费和误工费的区别是什么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


·财产不确定状态如何立遗嘱
      财产不确定状态如何立遗嘱一、财产不确定状态如何立遗嘱?财产属于不确定状态是不能立遗嘱的,遗嘱当中所安排的财产必须确定是当事人所有的,对不确......


·离婚登记必须夫妻俩人一起去办理吗
      离婚登记必须夫妻俩人一起去办理吗必须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场办理。至于是否需要预约,法律上没有规定,各地民政局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婚姻......


·刑事案件第二次退侦通知律师吗?
      刑事案件第二次退侦通知律师吗?刑事案件第二次退侦不通知律师,检察院第二次退回公安进行补充侦查后,公安应当在1个月内侦查完毕,再次将证据材料提交......


·工程干一半合同能解除吗?
      工程干一半合同能解除吗?一、工程干一半合同能解除吗一般是不可以的,除非以下两种情况:法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其解除方式无非约定解除和法定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