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起诉离婚和律师需要签定合同吗?

一、起诉离婚和律师需要签定合同吗
  
  要和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律师合同。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您提供代理服务。
  
  离婚协议可以三种方式
  
  1、委托律师起草代书后双方签字。
  
  涉及财产分割及抚养费金额的,收费300左右,不涉及的100左右。
  
  2、双方协商,自己起草,签名手印。
  
  3、共同到民政局,哪里有专门的协议表格样板,按工作人员要求填写即可。
  
  二、什么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女方凭户口本和身份证。离婚证,能开具到自己名下无房的证明,以及银行没有其他住房的贷款没有还清,那么,现在这套房子算首套房买入,缴纳契税是有优惠,减半征收。
  
  在预售合同中,商品的交付与价金的支付非同时发生,购买方获得的只是期待利益,而非现实利益。由于各种原因,这种期待利益到时是否能够实现,尚有疑问。有些经营者利用预售合同骗取消费者信任,利用他人的钱为自己谋取利益,甚至有些不法分子利用预售合同骗取他人钱财,然后逃之天天。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各种商品供应丰富,流通渠道畅通,因此,一般商品的预售在我国将越来越少,但是某些商品,如住房等,预售仍比较普遍。
  
  经营者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预售合同经营者应承担以下主要义务。
  
  (1)按照约定提供商品。经营者应按预售合同规定的价格、品种、质量、规格、期限、履行方式、履行地点等要求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预售商品。
  
  (2)到期不能提供商品或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应由经营者重新按约定履行或退还货款。以预售方式提供的商品,出售方的瑕疵担保责任并不免除,如商品质量存在问题,仍然承担包修、包换、包退的责任。
  
  (3)经营者不能履行时应支付预付款利息及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经营者不能履行时,应按法定利息率支付消费者利息,并且,消费者对因其不能履行而必须作出的费用支付,亦可请求赔偿。当然,经营者支付的利息只能按法定的利息率进行,但法定利息应以存款利息率还是贷款利息率计算,似乎有待斟酌。若以存款利息计算,对经营者甚为有利,有些经营者可以利用预售获得比银行贷款利息率低得多的贷款,而若以贷款利息计算,似乎亦缺乏理论和法律依据。因此,有人主张应抛弃预售合同中的预付款概念,将预售合同中的预付金额视为定金,在经营者不履行预售合同时,由经营者双倍返还。这样处理,加重了经营者的责任,更有利于对消费者的保护。
  
  律师属于辩护人,也属于诉讼代理人,如果是在刑事案件中,针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来书的,律师是属于辩护人,如果是自诉类案件,民事案件,刑事诉讼附带的民事案件的,那么属于诉讼代理人,无论是哪一方,当事人委托律师都是要签订委托合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仲裁哪部分可以终局裁决?
      劳动仲裁哪部分可以终局裁决?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怎样的风险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怎样的风险商品房属于不动产当中的一种,而在实际购买的时候,无论选择买新房还是二手房,此时都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手......


·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指的是什么
      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指的是什么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即民事再审程序,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对案件再行审......


·我国劳动法辞职需要注意什么?
      在当代的社会里,员工对于现在的工作不满意就会辞职,员工辞职是经常发生在生活中的,那员工辞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劳动法辞职对于员工们要注意什么......


·车辆撞人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很多交通事故其实都是因为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导致的,从这点上来看,其实如果人人都能遵守交通规则的话,可能就会减少很大一部分事故的发生。而针对不同......


·办理居住证劳动合同没公章手印合法吗
      办理居住证劳动合同没公章手印合法吗签订劳动合同,有劳动者的亲笔签字即可,不是非要按手印。当然了,在关键部位按上手印,更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虽然说现在大部分黑龙江企业都会为职工缴纳全部的社保和住房公积
      虽然说现在大部分黑龙江企业都会为职工缴纳全部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可是很多人对五险一金的知识了解的并不多。五险一金和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其......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8000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8000不还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还能去法院进行诉讼活动,强制执行。没有欠条也没有关系,欠条不是唯一的依据,可以收集一些其他产......


·我国公民可以依法将自己的闲置场地对外出租给演出商,或者是有需
      我国公民可以依法将自己的闲置场地对外出租给演出商,或者是有需要的群体,而且场地租赁的这种常见的租赁模式在生活当中也是非常普遍的,为了避免双方......


·诈骗1万元要判几年
      如果是个人诈骗1万,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您都知道,在生活当中使用国有土地资源的话,是经过各省市的国土资源局的审批以后才可以进行的。所以说国土资源局在针对土地的利用和分配上审批的时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