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破产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怎么办?

公司破产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怎么办?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现存状况必须进行清算而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为保护债权人利益,使债权能够真正得以实现,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法院可以指定组成清算组的人员包括:(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有什么问题?《公司法》 第191 条规定公司在作出解散决议时,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债权人超过规定期限申报债权,对此如何处理《公司法》 未作规定,可参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 的相关规定,作如下处理:1、已知债权人的债权,应当列入清算;2、未知债权人的债权,在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结束前,可以请求清偿;公司剩余财产已经分配结束的,视为放弃债权。公司逾期不清算如何处理?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公司经营不善导致面临破产必须进行清算,尤其是有股东债权的公司,必须保证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当一个公司通过会议正式决定破产时,在十五日之内必须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司清算,同时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的法律帮助,强制成立清算组获得应得的债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老人去世组合家庭的财产是怎么分配的
      老人去世组合家庭的财产是怎么分配的一、老人去世组合家庭的财产是怎么分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


·醉酒驾驶电动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醉酒驾驶电动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罚具体要看电动车是否归属机动车类型,若未达到机动车标准,则只能以非机动车认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目前暂无法规约......


·一、四川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四川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犯罪人员发生了既遂结果是什么?
      犯罪人员发生了既遂结果是什么?犯罪既遂的结果就是犯罪嫌疑人将案件事实完成已经构成违法。犯罪新人需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并且会根据相关刑法规定......


·船舶涉港留置权纠纷如何处理?留置权的消灭原则是什么?
      船舶涉港留置权纠纷如何处理?留置权的消灭原则是什么?在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一旦债务人无法按规定处理事情,债务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权属于物权法中......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责任?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责任?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在整个工程中属于重要的一环,一旦出现质量缺陷、事故,不负责的施工单位有可......


·留学中介合同陷阱怎么才能规避 如今,我国很多有条件的家庭会
      留学中介合同陷阱怎么才能规避如今,我国很多有条件的家庭会将自己的孩子送入国外进行留学。在处理孩子留学事宜的时候一定要万分小心。尤其是有一些......


·什么是亲子鉴定?
      什么是亲子鉴定?每个人都有做亲子鉴定的权利,无需申请,但是首先要明确您做亲子鉴定的的目的:1、司法亲子鉴定。如果是报户口、公证、打官司,那要做......


·亲属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亲属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房产证,身份证,相关人员的死亡证明,你们的亲属证明,到国土资源局办......


·二婚起诉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的情形不在少数,离婚以后再婚的也不少,但是二婚的又因某种原因选择离婚的人也是很多的。二婚离婚的问题还是在财产分割上,财产分割协商不好,最......


·提起公诉后寻衅滋事罪判决日期有限制吗
      提起公诉后寻衅滋事罪判决日期有限制吗一、提起公诉后寻衅滋事罪判决日期有限制吗?寻衅滋事罪判决日期有限制,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