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准备私了的应当如何赔偿?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准备私了的应当如何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准备私聊的应当按照实际的损失找保险公司赔偿即可。
  
  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复杂一点的就是,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50%。资料的话就只是发票需要开两张,均分维修费,其他一样(一般是双方损伤相差较大的情况)。
  
  2、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发票一样按比例开两张。
  
  3、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以上两点都是需要报各自的保险公司。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4、单方事故,这种情况可以不报交警(小事故,不影响道路安全),直接报保险公司即可。
  
  5、出现人员伤亡,赔付也与上面的差不多,超过交强险部分,由三责险赔付。(需提供医疗发票,进口药不赔付)
  
  附:理赔资料——本车保单复印件、驾驶证(报案人的)、行驶证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事故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单、维修发票、保险公司定损单。
  
  如存在三者车,三者资料包括:交强险复印件、事故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单、保险公司定损单和维修发票。(如果三者无损,还是要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和事故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单
  
  以上介绍的是买全保的情况,如果有的险种没买,则会相应扣除那部分的赔款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如何自行处理交通事故
  
  当事人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无须报警的交通事故,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一)各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基本事实清楚的,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时,应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在高速公路上,移至就近的服务区、应急车道内或者硬路肩上;在城市快速路上,移至就近的应急车道内或者辅路的非机动车道内;在其他道路上,移至就近的非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上。
  
  (三)填写《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没有《协议书》的,也可以采取文字记录的方式,将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记录下来,各方当事人签字后,共同到责任方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四)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可以共同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很多都是比较轻微且当事人又不想太麻烦经过交警的程序而耽误时间,就会直接私下商议好关于赔偿的事情之后就解决纠纷的,但是赔偿的问题一般都是需要让当事人直接联系保险公司的,经过保险公司的理赔之后通常就不需要当事人出钱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私人工地土塌方死亡怎么赔款?
      私人工地土塌方死亡怎么赔款?私人工地土塌方死亡的,应当按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但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则必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相关赔偿责......


·网络诈骗立案地是如何规定的,该如何报案?
      网络诈骗立案地是如何规定的,该如何报案?网络诈骗罪与普通诈骗行为一样,都是触犯了刑事法律的行为。为了维护网络安全,为网络用户提供一个良好的网......


·肇事逃逸碰擦法律责任认定是怎么样的?
      肇事逃逸碰擦法律责任认定是怎么样的?(一)同向刮蹭交通事故1、一方在变更车道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变更车道一方承担全部责任;2、一方超越另......


·一、不适合协议离婚的情形?
      一、不适合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要求离婚的;(二)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


·夫妻一方债务都属共同债务么
      夫妻一方债务都属共同债务么一、夫妻一方债务都属共同债务吗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


·没有直接证据,只有被告人口供如何处理
      没有直接证据,只有被告人口供如何处理在一些特殊法律案件中,没有直接证据,只有被告人口供,这样的情况时常发生。法官面对这样的案情,是怎么做的呢?......


·个人借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个人借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


·我国土地使用权形式有哪些?
      我国土地使用权形式有哪些?在我国的制度中,最具有影响力的一项权利就是我国土地使用权形式,有别于他国的权属分类,我国的土地权更多的是在政府手中......


·人民检察院提出惩罚性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人民检察院提出惩罚性赔偿的标准是多少?人民检察院提出惩罚性赔偿的标准是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非法采矿罪会被该怎么处理
      涉嫌非法采矿罪的,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之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刑法》规定,非法采矿,情节严重的,处三......


·新车被剐没买划痕险怎么办
      一、新车被剐没买划痕险怎么办?没有划痕险车被划了,不能报划痕险。只有自己掏腰包喷漆了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