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湖北司法鉴定机构对鉴定有哪些要求

在诉讼中、仲裁中,经过司法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可以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作用重大所以对司法鉴定机构也有严格的要求,很多地区司法鉴定机构要经过登记。那么,湖北司法鉴定机构对鉴定有哪些要求?下面我们为您介绍。
  
  
  
  一、司法鉴定机构的概念
  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或者说,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二、湖北司法鉴定机构的要求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经省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后,方可在登记的业务范围、执业类别内,从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2、省人民政府依法指定的对人身伤害医学鉴定有争议的重新鉴定或者精神病医学鉴定的鉴定机构,省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备案。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设立的行业鉴定机构,经省司法行政部门审查批准,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可以从事相关的司法鉴定活动。3、司法鉴定由当事人或者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司法机关决定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各方当事人一致明确选择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机关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性质需要,可以依法直接决定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侦查机关委托社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应当由其内设的鉴定机构委托。4、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未经委托人的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或者组织提供与鉴定事项有关的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5、司法鉴定机构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6、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对于有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有违反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为的,由司法鉴定行业组织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7、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人有违反本通则或者所属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规定行为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8、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综上所述,湖北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要求?湖北司法鉴定机构有以下要求,例如司法鉴定机构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要经过省司法行政部门的审核,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才能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在进行司法鉴定时,司法鉴定机构还要在业务范围内进行,不能超出业务范围。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履行应遵循什么的原则
      合同履行应遵循什么的原则在签订合同之后,就需要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履行。然而,在合同履行的时候,往往有许多人会对其中需要遵循的原则不太了解。......


·离婚财产委托书怎么写?
      离婚财产委托书怎么写?一、离婚财产委托书怎么写?委托方:地址:电话:受委托人:工作单位:职务:地址:电话:委托事项:委托......


·打架双方责任怎么处理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难免会发生口角,而口角在比较激动的情况之下就可能变成肢体的冲突。在日常的肢体冲突当中,很少会出现刑法当中规定的故意伤害,故意......


·实用新型专利权包括哪些内容?
      实用新型专利权包括哪些内容?我国《专利法》明确将实用新型作为专利保护的类型之一,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是指: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


·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怎么办
      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怎么办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只可适用于那些临时性、季节性的岗位,而不能不加限制地扩大到各个行业。而在实践中,由于......


·遗嘱的法律效力区分条件是什么?
      遗嘱的法律效力区分条件是什么?我国法律上规定的五种有效遗嘱,其效力区分的条件是: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代书遗嘱......


·职业病鉴定期间工资会有变化吗?
      职业病鉴定期间工资会有变化吗?《职业病防治法》第36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的区别有什么?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的区别有什么?1、处罚措施不同。(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


·怎样认定破坏军婚罪?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我国刑法中对于破坏军婚罪的有关规定。那么在具体进行处罚之前,我们该......


·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公证处可以更改吗?
      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公证处可以更改吗?一、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公证处可以更改吗?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公证处可以更改,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


·如果起诉离婚不成怎么办?
      如果起诉离婚不成怎么办?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