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起诉离婚一方拿出借条能认定为共同债务么?

一、起诉离婚一方拿出借条能认定为共同债务么?在离婚官司中,对于夫妻一方拿出的,另一方并不知晓,也不承认的借条,法院在认定是否存在夫妻关系共同债务时,是非常谨慎的。仅凭一张借条,不足以认定丈夫曾向其父母借款,更不足以认定该借款用于其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共同债务。以借条形式出现的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一般会严格审查其真实性,就是为了防止离婚纠纷中一方虚编债务损害对方权益。借贷欠款的形成、交付、用途等 夫妻是否有举债合意、借款是否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等等光一份借条通常是很难获得法院认可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二、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综上所述,起诉离婚是目前办理离婚手续的常见手段,离婚双方就财产、债务及子女抚养发现矛盾不可调解的,往往走诉讼程序。如果在庭审过程中一方仅仅拿出借条,没有其它证据辅助的话,法院一般不会认定其是共同债务,不应该由对方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非公务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成立吗?
      非公务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成立吗?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此罪。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


·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财产可以吗?
      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财产可以吗?一、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财产可以吗?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


·车牌无偿使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车牌无偿使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车牌无偿使用合同的规定是在书写无偿合同的时候,无偿使用人的信息、汽车所有人信息、无偿使用的说明、法律依据、违约责......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纠纷发生的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纠纷发生的频率也比较高,既然纠纷发生了就该想办法解决,那到底该怎样处理房产方面的纠纷呢?如果......


·在我国离婚诉讼离婚律师费由谁出?
      在我国离婚诉讼离婚律师费由谁出?当事人聘请的律师当然是当事人个人自己支付律师费。另外一块则是离婚诉讼费,离婚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按有关规......


·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材料
      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材料一、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材料1、企业股权转让及修改合同(中外合资企业)、章程相应条款的申请报告;2、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


·员工违规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违规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员工违规能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


·企业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
      企业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律中规定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


·工伤伤残等级十级赔偿多少钱?
      工伤伤残等级十级赔偿多少钱?工伤伤残等级十级赔偿主要包括: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本......


·商标评估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商标评估原则和方法是什么?一、评估原则真实性原则。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以实际材料为基础,以确凿的事实为依据,以科学的态度为指针,实事求......


·最高人民法院工伤保险条例解释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工伤保险条例解释有哪些?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受伤的情况,尤其在许多高危的工作中,工伤有时无法避免,那么许多人就会关心工伤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