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伤认定下来后基本工资怎么算?

工伤认定下来后基本工资怎么算?
  
  
  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工资待遇不变。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认定流程
  
  
  一、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5.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
  
  
  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7.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
  
  
  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位态度及意见;
  
  
  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二)、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三)、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位的名称、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位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位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4.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录;
  
  
  5.发生以下情形做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1)用工单λ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承认受伤职工是其职工或不在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地点受伤的;
  
  
  (2)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有殴打、恐吓、驱逐受伤职工情形的。
  
  
  (四)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五)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工伤认定超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
  
  
  二、办理委托代理合同时:
  
  
  (一)详细向其告知调查、仲裁诉讼程序中律师能够做出具体事项;
  
  
  (二)应明确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代理合同后应配合律师做的具体事项;
  
  
  (三)应告知委托人在仲裁或诉讼中有哪些风险及相关防范措施;
  
  
  (四)应送达相关委托文书、质量监督卡等;
  
  
  (五)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委托人,还应详述委托合同的内容及律师收费办法等相关情况以免代理后发生争议;
  
  
  (六)对于风险代理或予多交代理费的情形,应在委托合同着重予以书面确认,避免发生分歧或争执;
  
  
  (七)对于特别授权或办理委托手续后,委托人就回外地工作生活情形的,应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律师的代理权限及特别授权事项。
  
  
  三、工伤认定程序(之前也可与对方调解):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一)对照《职工工伤与职工病致残程度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及等级程度及护理依赖等级;
  
  
  (二)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三)制作《生活自理障碍鉴定申请书》;
  
  
  (四)向劳动部门速交相关申请书及医疗材料(包括病历、CT报告单等);
  
  
  (五)领取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报告;
  
  
  (六)征求委托人意见,是否申请再次鉴定。
  
  
  五、劳动仲裁程序:
  
  
  (一)制作《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清单》;
  
  
  (二)与用人单位联系,可否调解;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递交《申诉书》及证据材料;
  
  
  (四)准备庭前材料并到劳动仲委阅卷了解用人单位的答辩意见等;
  
  
  (五)参加庭审;
  
  
  (六)庭后和解或调解。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认定的时候用人单位是不能扣克劳动者工资的,而且最基本的福利也是全部要支付,对于工资还是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拒绝支付的话,那么劳动者就有权利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而用人单位不仅要赔偿工伤认定之后的费用,而且还要被处罚扣克劳动工资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什么?
      近年来,妇女、儿童被拐卖的案件时有发生,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积极展开解救行动。如果国家工作人员阻碍解救妇女、儿童,会被处以治安处罚,情节严......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费不交可以吗?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费不交可以吗?无论是建筑商还是进行自营的个体户名,税费的缴纳是必须要进行的。而在缴纳的税费中其中包括土地使用费和房产税等等,......


·一般一个房产证是可以办一个营业执照
      一般一个房产证是可以办一个营业执照。现在全国各地工商局都在执行一址一照政策,以前注册的企业进行核查清理落实实际经营场地,排查无法在注册地址联......


·什么是私生子?
      什么是私生子?私生子是一种民间称谓,法律上把私生子成为非婚生子女。因此,私生子有继承权吗?私生子可以继承财产吗?这类问题的回答需要看法律对非婚......


·离婚后婚前的债权怎么处理?
      离婚后婚前的债权怎么处理?1、离婚后婚前的债权一般依旧由夫妻一方独自享有,当然债权若是可以转让,夫妻一方也是可以自愿转让给对方后自办理离婚手续......


·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说明书包括了那些情形?
      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说明书包括了那些情形?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说明书包括的情形主要有:1、合同终止的解除:《劳动法》第23条劳动......


·7天无理由退货赔付条件有什么
      7天无理由退货赔付条件有什么一、7天无理由退货赔付条件1、买家提出赔付申请所指向的卖家已参加“消费者保障服务”并承诺提供“7天无理由退换货”......


·房屋中介机构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


·寻衅滋事罪数额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寻衅滋事罪数额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损坏社会次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一)随意殴伤......


·遗嘱的主要形式包括哪些
      遗嘱的主要形式包括哪些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


·医疗事故的处置程序是什么?
      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患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填写申请表格,或医患双方共同向医学会申请鉴定。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