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国家公务员工伤认定机关到哪个部门认定

国家公务员工伤认定机关到哪个部门认定
  
  国家公务员申请工伤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1、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1个月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可以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工伤职工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工伤职工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二、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不管是国家单位人位还是公司企业工作者只要发生了工伤,就全部都到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是没有区别对待的,我国是讲究的人人平等,法治社会也讲究的是证据,只要一旦诊断为工伤,那么自己所在的单位就要进行赔偿。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医疗事故赔偿时效是多长
      医疗事故赔偿时效是多长医疗事故的赔偿是发生医疗事故以后主要的救济途径之一。医疗事故的赔偿时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就是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因为如果......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是什么?公路工程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基础设施建设,其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公路的使用寿命,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工程完工后......


·知识产权具有什么的特征
      知识产权具有什么的特征从法律上讲,知识产权具有三种最明显的法律特征:1、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交通事故在当前社会是时有发生的,虽说这并不是什么好事情,但是如果发生的话我们还是需要去解决,需要妥善的安排这些事情,出现事故后过失的一方是需......


·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第一,探视权主动实现难。婚姻法仅笼统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对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未......


·什么情况下误工费还用扣除伤病参与度?
      什么情况下误工费还用扣除伤病参与度?《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第5.3条规定:“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


·一、法院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一、法院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法院执行后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按照采取措施的先后顺序。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


·泰安五险一金网上查询方式是什么
      五险一金的查询方式有很多,但是电话查询以及柜台查询时间会受到很多限制,而且比较浪费时间,因此网上查询的方式是五险一金的查询方式里面比较好的。......


·喝酒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再熟悉不过了,因为在生活中的很多场合都
      喝酒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再熟悉不过了,因为在生活中的很多场合都离不开酒,聚会、宴席、年会等都会喝酒来助兴,喝酒没什么危险,但是酒后驾车就是一种......


·公司法人更名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更名流程是什么?一、公司法人更名流程是什么?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另一方名下财产吗?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另一方名下财产吗?夫妻都同意即可以执行;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