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的误工费需要支付吗?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的误工费需要支付吗?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实际造成人身伤害,也没有造成无法从事正常工作以及实际减少收入的情况,可以不支付误工费。
  
  
  二、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三、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四、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如果劳动者遭受了交通事故后,也一定会对自身的生活工作造成影响,那么受害者是可以索要误工费赔偿的,如果事故的责任方拒绝支付误工费,受害者是可以提出诉讼请求的,误工费的具体金额可以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来决定,一般是根据劳动者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办理收养登记要什么材料?
      办理收养登记要什么材料?由于收养情况的不同,办理收养登记所需材料也各不相同,需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收养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


·被别人抢注商标该怎么做
      一、被别人抢注商标该怎么做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


·夫妻一方签订合同诉讼主体可以是双方吗?
      夫妻一方签订合同诉讼主体可以是双方吗?夫妻一方对另一方所负债务的承担问题以及和债权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是调整夫妻财产关系和保护债权人利益,和诉讼......


·关于危险驾驶罪过失还是故意
      只要司机已经涉嫌构成了危险驾驶罪,那么就说明司机在驾驶过程当中的某些行为,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真的是存在着某些重大的安全隐患的,类似于醉驾......


·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原则是什么?
      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原则是什么?一、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原则是什么?行政处罚执行程序需要遵循的原则如下:(一)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原则包括处罚法定原......


·股东没工资能代上社保吗
      股东没工资能代上社保吗?可以,只要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增员手续就可以。不过,股东不一定要在本公司买社保,公司董事长是否缴纳社保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诉讼条件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诉讼条件是什么?1、夫妻一方对离婚具有主观上、行为上的过错。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主观方面要件,即要求一方有过错。这一要件体现出......


·民事诉讼中的拘传措施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中的拘传措施是怎样的?1、对被告的拘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


·立案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立案的诉讼时效是多长?众所周知,案件存在诉讼时效,这个概念的意义除了降低司法成本外,还能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其权利,而立案则是刑事诉讼的起始也......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税类: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一)、税类: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二)、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


·能对嫌疑人先行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能对嫌疑人先行拘留的情形有哪些一、能对嫌疑人先行拘留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