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看房协议是居间合同吗?

看房协议是居间合同吗?买卖房屋时,中介经纪人一般会要求看房者签订看房协议。那么,看房协议是居间合同吗?而所谓的看房协议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看房协议和居间合同具体是怎样的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一、看房协议是居间合同吗?1、看房协议不是居间合同看房协议书和居间合同分别是两种不同的合同形式,它们订立的内容和要求完全不同,履行义务也大不一样。2、居间合同,是通过居间人介绍,出卖方与购买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按约定收取你一定的中间费用。《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必要费用请求权】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二、如何理解看房协议?看房协议书,是中介与顾客签订的服务协议书,中介公司为防止客户跳单的凭证。房屋中介为了防止客户跳单,一般会在看房协议中明确约定如跳单时客户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这种条款是中介为了自己利益而采取的保护措施,有被法院认定有效的可能。1、看房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按实际情况,只要看房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进行书面确定的,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2、看房协议的主要影响一般的看房协议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您是短期内在别的中介公司订购所看的房屋或者通过中介与该房屋的所有人联系而低价订购的话,便是违反协议的行为。三、如何理解居间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中介。综上所述,看房协议并不是居间合同,但却仍可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这就提醒我们在看房时小心“中介陷阱”,多了解一定的法律法规能帮助我们更好、更顺利地解决这一问题。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分居6个月可以离婚了吗
      夫妻分居六个月是可以要求离婚的,无论分居多久都可以提起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商标法中个人能不能注册商标
      商标法中个人能不能注册商标?个人是可以注册商标的!但是要具备以下条件: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


·如何解除无效婚姻关系?
      如何解除无效婚姻关系?如何解除无效婚姻关系??1、进行离婚登记《民法典》第1078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


·寻衅滋事怎么处理,有哪些不同情况
      对于日常生活中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一般违法行为论处。但如果构成了寻衅滋事犯罪的话,则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了。因此对于寻衅滋事怎么处理......


·广东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数额标准会影响量刑吗?
      广东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数额标准会影响量刑吗?一、广东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数额标准会影响量刑吗?广东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数额标准会影响量刑,当事......


·北京购房条件有哪些
      北京购房条件有哪些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是每一个在北京生活、工作的人都梦寐以求的事情。不过由于限房令的出台,对于不同身份的购房者,购房政策也......


·怎样写合同仲裁申请书范文
      在我们的日常的经济活动中,免不了会产生合同纠纷。那如果发生了类似的事件,怎样做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平等的主体之......


·单务无偿实践合同之间的关系
      单务无偿实践合同之间的关系一、什么是单务无偿实践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担给负义务的合同,即当事人双方并不互相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而......


·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事实婚姻构成的条件是怎样的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


·非法集资标准达到多少以上
      标准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


·我国有完善的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法规,但并非人人熟识。在遇到交通
      我国有完善的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法规,但并非人人熟识。在遇到交通事故后,多方往往不承认自己的责任,总认为责任在对方身上,即便后续公安机关介入判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