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发展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离婚,离婚率也随之增加,我们国家的婚姻法也在不断地改进,那么婚姻法孩子抚养问题有哪些内容?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父母和孩子的关系不会因此而改变,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也是根据夫妻双方的抚养条件来决定的。
  婚姻法孩子抚养问题有哪些内容?
  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其实相信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婚姻法孩子抚养问题都不知所措,因为一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就只能归属其中一人,而另一方就需要支付其每个月的抚养费,但是孩子依旧是两个人的孩子,只不过支付抚养费的那一方,就没有抚养权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集体劳动争议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多久结束
      集体劳动争议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多久结束一、集体劳动争议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多久结束我国法律对于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结案时限做出以下规定:......


·仲裁后上诉一审多久开庭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开庭的时间,只要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通知当事人,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仲裁就是符合程序的。当事......


·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了怎么续约 房屋租赁续约分为两种情况:
      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了怎么续约房屋租赁续约分为两种情况:(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续租时出租......


·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内容
      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内容法院在接到民事起诉状后,除开不满足立案的形式要件外,必须登记立案,发给当事人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那么您知道这个民事案......


·摄影作品是否有著作权?
      摄影作品是否有著作权?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1)发表权,就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如在摄影杂志上刊......


·林地转让承包权合同书怎么写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
      林地转让承包权合同书怎么写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林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因而若有人需要承包林地的话,也仅仅是在约定的时间内对林......


·非婚生子女是法定继承人吗
      由于父母关系的不合法,非婚生子女一直以来都受到了歧视,他们的很多权益是没有得到保障的,尤其是在继承父母遗产的时候。那么非婚生子女是法定继承人......


·遭遇网络诈骗怎样报警?
      遭遇网络诈骗怎样报警?网络现在与我们的生活已经越来越密不可分,随之一种新的诈骗方式也出现了,网络诈骗,受害人常常对犯罪分子了解的并不多,有......


·招摇撞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一)客体......


·对判处拘役的罪犯由谁执行
      对判处拘役的罪犯由谁执行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


·民事诉讼申诉时间限制是多久
      民事诉讼申诉时间限制是多久一、民事诉讼申诉的时间限制是多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