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动产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有哪些

动产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有哪些动产质押和抵押的设立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二者均属于民事担保方式的一种。两者存在很多相同点,但是动产质押和抵押的区别也是非常明显的。今天,我们就和您聊聊动产质押和抵押的相关知识,它们究竟有哪些区别呢?
  一、动产质押的特征
  质押(pledge),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具有以下特征:(一)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二)质权的标的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质权因此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金钱经特定化后也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三)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二、抵押的特征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具有以下特征:(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担保法》第38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二)抵押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担保法》第33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动产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一)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二)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1)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的无论是否约定必须依照规定;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抵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还包括被担保的主债务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权属、抵押范围等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2)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动产质押的对象是动产,具有占有转移等特点。抵押则具有不转移占有等特点。动产质押和抵押的区别主要有两点,第一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动产质押则需要转移占有抵押物。第二是质押是无法质押不动产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代驾的种类具体有哪些
      代驾的种类具体有哪些随着最严交通法的出台,很多人在特殊情况下都会选择叫专门的人来为自己提供代驾服务。但就代驾来讲,您是否清楚如今的代驾的种类......


·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对于社会上的犯罪行为,由于其内容的复杂性以及性质的不稳定性,所以相关的法律条文为了更加公平公正的审理案......


·已过工伤认定时效怎么办?
      已过工伤认定时效怎么办?已过工伤认定时效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表明自己存在着一些特殊的情况,然后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


·事实婚姻期财产是否共有
      事实婚姻期财产是否共有事实婚姻内的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我国《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承认与否来定,所以根据婚姻法的更改时间分为两个时间点......


·抚养子女是天下父母应该尽到的义务
      抚养子女是天下父母应该尽到的义务,但是有时候,因为某些事情,双方感情破裂了,不得不走上了离婚的地步。离婚后,妻子的腹中还有未出生的宝宝,这就......


·2023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现实中,夫妻不仅仅会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而分居生活,也有可能是因为双方感情不和而分居,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规定的条件,那么就是允许离婚的。......


·哪些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


·犯罪分子被判拘役需要立案吗?
      犯罪分子被判拘役需要立案吗?被判拘役是需要立案的,因为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一般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


·医疗事故四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四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诊断过程中违规操作的,可能会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这时,患者发生了新的人身伤害,其有权向医疗......


·个人所得税退税审核需多久
      个人所得税退税审核需多久?申请成功之后10个工作日内到账。但是由于特殊时期,最长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内到账。有以下原因的会导致退税时间延迟:1、身......


·关于合同违约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关于合同违约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