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现实中缓刑考验期满后怎么办

罪犯在判刑的时候其实有可能同时适用缓刑,缓刑就是指暂时不用执行原判刑罚,但此时也有一定的考验期。一般成功的度过了缓刑考验期的,才不再执行原判刑罚。那现实中,缓刑考验期满后怎么办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什么是缓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不是我国一种刑种,而是刑罚具体适用上的一项制度。所谓缓刑,指的是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再犯罪危险以及对居住社区的影响,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执行的制度。根据上述的定义可知,缓刑并不意味着就永远不执行刑罚了,而是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果宣告缓刑后,该犯罪分子仍没有悔改,或者对所居住社区有恶劣的影响,都有可能收归监狱执行。二、 哪些人能适用缓刑?判断一个犯罪人能否使用缓刑,需要根据刑法典的规定。我国《刑法》第72条和第74条,对缓刑适用的对象和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主要有以下方面:1、 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这里的3年以下并非指法定刑,即法条规定的刑罚,而是指法院实际宣告的刑罚。2、 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这是因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累犯的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深,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重蹈覆辙。3、 除上述两种类型外的一般犯罪分子,如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则可以适用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考虑到对未成年人以及弱势群体的保护,只要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不满18周岁、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三、缓刑考验期满后怎么办
  被宣告缓刑并不意味着可以无条件地回归自由,相反,缓刑的设置实质上是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刑罚。基于此,我国刑法中对缓刑设置了一定的考验期。只有在缓刑考验期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一定的规范,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方能最终获得好的结果。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刑法》第76条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后有三种情况:1、 考验期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重新犯罪或者被发现漏罪,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相关机关予以公开宣告;2、 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3、 在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经过上文的讲解,相信您对缓刑考验期满后怎么办的问题已经有所了解了吧。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再犯新罪、发现漏罪的话,此时就会被撤销缓刑,然后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因此即使在缓刑考验期内,也是需要小心注意,遵守相关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事自诉案件能否缺席判决
      刑事自诉案件缺席判决一般是不可以的,对于缺席判决一般只会针对于贪污进行贿赂犯罪的案件还有严重的地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这些才可以判决,......


·什么是商标侵权,商标侵权认定及侵权人应承担的责任?
      什么是商标侵权,商标侵权认定及侵权人应承担的责任?现在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商家使用他人的商标达到自己销售的目的,结果让自己惹上商标侵权的......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随着近年来房地产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大规模进行,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问题逐渐提上了台面,因此,很多人对于质......


·民法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
      民法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民法抗辩权的种类较多,大抵分了五种。熟悉并利用这五种民法抗辩权可以有效保障自身利益。民法抗辩权的种类的具体内容是什......


·寻衅滋事拒不赔偿怎么办?
      寻衅滋事拒不赔偿怎么办?如果案件定性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害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如果有履行能力而拒不......


·怎么审查买卖合同内容是否完备
      怎么审查买卖合同内容是否完备事实上,合同的内容影响着合同的效力,并且当事人应该要依照生效的合同去履行自己的义务,所以,对合同进行审查是十分不......


·有限合伙人就合伙债务对外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合伙人就合伙债务对外承担什么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


·退回公安侦查后多长时间到法院?
      一、退回公安侦查后多长时间到法院?退回公安侦查后,一般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到法院进行审判。一般的刑事案件,退回公安机关侦查后一个月再次移交检察......


·新劳动法辞退销售试用期员工要赔偿吗?
      新劳动法辞退销售试用期员工要赔偿吗?一、新劳动法辞退销售试用期员工要赔偿吗?需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被辞退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三......


·后履行抗辩权运用的方法
      后履行抗辩权运用的方法在许多签订合同的时候,签订合同的双方都会写明对各自有利的条件,当然,今天我们提到的后履行抗辩权运用也属于合同中有利的条......


·一、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车辆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车辆可以吗?1、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可以在五日内提车,如果对方申请法院财产保全的话,当事人提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