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问题起诉离婚要怎样撤诉?

离婚问题起诉离婚要怎样撤诉?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对于离婚案件,原告在法院立案之后、宣判之前撤诉的,法院原则上都会同意。起诉后撤诉需要满足的条件:(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二)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三)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离婚撤诉的注意事项:1,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2,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时也是对那些视离婚为儿戏的人一种限制。但这个规定也不是对离婚撤诉后所有案件都是这样处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证据,证实“新情况、新理由”,否则,法院在六个月内,是不会重新立案的。但有一个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就是当你起诉后发现法院没有管辖权,有些没有经验的法官会劝你撤诉,然后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不知法律特殊要求,尤其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茫茫然撤了诉,再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时,又被告知半年后才能起诉时,当事人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正确的做法是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而不是撤诉之后又重新去起诉。所以如果离婚已经开始起诉了,是可以撤诉的。原告方要是不想起诉了是可以提出撤诉的,但是同意与否,这得看法院的,但是如果不是很恶劣的情况离婚的话,一般法院是可以同意撤诉的吧,但是还是希望您能够想清楚再做这些事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股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股权转让方式有哪些?一、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


·土地出让金返还是什么意思?
      土地出让金返还是什么意思?所谓土地出让金返还或奖励款,就是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企业按照招拍挂确定的土地竞拍金额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取得了土地出让......


·非法集资以物抵债的后果是什么?
      如今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投资理财,以及赚钱方式。但是不少方法是法律不认可的,非法集资就是一类经济犯罪的总称。往往非法集资者在无力偿还的时候。为......


·父母的监护人法律上有吗
      父母的监护人法律上有吗没有,在我国监护只针对两种人,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这两类人也就是民法上所说的限制民事行为......


·一、登记离婚后还能起诉分割财产么?
      一、登记离婚后还能起诉分割财产么?登记离婚后,还能起诉分割财产。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


·一、误工费拿不出任何证明应该怎么办?
      一、误工费拿不出任何证明应该怎么办?如果自己拿不出证据,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因为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当地的民事法庭也根本不会受理当事人误工费的诉讼......


·非法集资资产怎样处置?
      向社会非法吸取的资金是属于违法所得的,符合集资诈骗的构成要件是会构成犯罪的,关于涉案的额财产的追缴和怎么处理的问题很多人有疑问,一般是先对非......


·按照最新刑法规定变造公司债券罪怎么构成的
      按照最新刑法规定变造公司债券罪怎么构成的(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二)客观......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吗,都有哪些规定
      我国规定相关公司在进行注册时,需要交纳一定部分的资金作为公司的筹备资金。这类资金主要起到日后公司运作的作用,那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吗,相应的......


·个人租房协议书怎么写?
      作为劳动者,可能会迁徙到沿海城市务工,这里就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租房这样的问题。在书写个人租房协议书时,我们肯定知道租金问题,租房时间,租房起止......


·一般情况下缓刑用坐牢吗?
      一、一般情况下缓刑用坐牢吗?不要坐牢.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