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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履行的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后履行的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后履行的抗辩权指的是在合同当中一方没有履行应该履行的权利的时候后面另一方也可以不履行相应的权利,这个规定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是有很多的。对于后履行的抗辩权我们要注意的地方有很多,那么后履行的抗辩权使用条件是什么?
  
  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合同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后履行抗辩权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有一定的关联性。一单务合同不发生后履行抗辩权的问题。当事人互负债务,如果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也不发生后履行抗辩权。此外,两项债务间应当有对价关系。如果没有对价关系,也不存在后履行抗辩权。
  
  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后履行抗辩权的当事人履行有先后顺序之分,此为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最大区别。“先后顺序”是依当事人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交易习惯而确定先后顺序。飞只有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的,后履行的一为当事人才享有后履行抗辩权
  
  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此为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的前提条件后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其实质上是对应当先履行合同义务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抗辩,是在不终止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有利措施,既可以防止自己在履行后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又可降低成本。如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先交货、后付款”或“先付款,后交货”,均有履行上的先后顺序,若应当先履行义务而未履行,实为违约,则后履行当事人即可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若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不可能被履行了,则后履行一方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已失去意义。
  
  发生条件
  
  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
  
  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单务合同无对价关系,不发生后履行抗辩权。如果当事人互负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亦不发生后履行抗辩权。
  
  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
  
  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多是有先后的。这种履行顺序的确立,或依法律规定,或按当事人约定,或按交易习惯。很多法律对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做有规定。当事人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约定履行顺序,谁先履行,谁后履行。在法律未有规定、合同未有约定的情况下,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可依交易习惯确立。例如,在饭馆用餐,先吃饭后交钱。旅店住宿,先住宿后结帐。乘飞机、火车,先购票,后乘坐。
  
  倘若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谁先履行合同,此时可采用担保等方法确立谁为履行先。例如,在一项买卖合同,谁也不愿先履行,卖方不愿先交货,怕买方收货不交钱。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由银行协助双方履行,买方先将货款打入银行,由银行监管此款,卖方即行发货,买方验收后,银行将款项拨付卖方。合同按此顺序履行。
  
  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
  
  具备上述条件,发生后履行抗辩权,即没有先履行义务但已到履行期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权利。应当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不能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效力:
  
  ①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使后履行一方中止履行自己的债务,延缓但并不消灭对方请求权,也不消灭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②先履行一方恢复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变违约为适当履行后,后履行抗辩权消失,后履行一方仍须履行自己的义务。
  
  ③此权的行使使合同履行迟延的,不影响后履行方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
  
  对于后履行的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国家是有相关的明确说明的,我们是需要按照以上文章内容所说的去做。我们国家对于这方面的问题规定的是非常细化的,所以说我们如果遇到了有关的事情我们是需要结合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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