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马路上与人打架怎么办?

一,马路上与人打架怎么办?1,明确对方的伤情,对方是轻微伤还是轻伤;2,如果你轻伤,对方轻微伤,一是调解,对方承担你医疗费/误工费/陪床护理费等,鉴于你有骨折,能评伤残,还要伤残补助,你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对方的医疗费可不付还要让对方给你点精神补偿。如果要对方进监狱,你的上述费用要合理主张,法院会依法判决赔偿的,对方的伤害你要付责任,由派出所处理,可治安拘留或罚款并承担对方的医疗费。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相关法律规定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打架受伤如何维权1、首先报警,然后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责任。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现在随着国民的法律意识和文化素质的提高,我们会发现很多的时候,我们遇到问题不再是用拳头解决,而是通过法律或者沟通的形式解决,这符合社会主流的文化和处事的方式。打架斗殴如果只是轻伤一般不会有法律上的处罚,当事人进行协商处理即可,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做房产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做房产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继承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房产财产所有权证书和遗嘱文本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


·在我国买离婚房要注意什么
      在生活当中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对房子之前是用来做什么的肯定不会去详细的进行了解。但是最起码对于房子的产权性质等这些都应该是有所了解的,有些时候......


·没签订劳动合同被仲裁,如何计算双倍工资赔偿
      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被仲裁,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需要向劳动者赔偿双倍的工资。那么,此时双倍工资该怎么计算呢?接下......


·夫妻离婚债权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债权怎么处理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


·结婚以后女方工资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
      结婚以后女方工资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2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


·根据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在哪立?
      根据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在哪立?根据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在可以在公证机构来进行订立。具体的公证的方式和程序如下所述。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


·对于妈妈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于妈妈欠钱不还怎么办?妈妈欠钱不还的,应当协商处理,对于父母所欠的债务与子女是没有法律上的利益关系的,父母所欠债务应由父母用自己的财产进行偿......


·违法附随义务的规定是什么?
      违法附随义务的规定是什么?违法附随义务的规定是需要为此而支付违约金,违反附随义务可能会被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违反附随义务的法律后果有:违反合同......


·夫妻双方都健在如何立遗嘱?
      夫妻双方都健在如何立遗嘱?一、夫妻双方都健在如何立遗嘱?夫妻双方都健在需要双方签字来进行遗嘱的确立,毕竟它应当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遗......


·荒山经过国土整治后变成的耕地能够确权吗?
      荒山经过国土整治后变成的耕地能够确权吗?通常这类土地具有以下3个性质:1.以前是荒山,属于四荒地;2.期间经过了土地整治;3.现在是耕地性质。......


·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都有过买房的经历
      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都有过买房的经历,我们都知道买房有一个限制条件,那就是户籍地。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求在户籍地才能够买房的。但是随着外来人员不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