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开车撞死人需要坐牢吗?

开车撞死人需要坐牢吗这个问题是没有唯一答案的,所以需要分情况进行分析。当然,如果是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并且是要承担大部分责任的,就很有可能坐牢。《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还需要注意一点,这个建议很重要。那就是如果真的撞死人了,不要逃也不要慌,冷静地处理,该叫救护车就叫救护车,该报警就报警。事情既然发生了,自己肯定有一部分责任,但要不要承担大部分责任还不好说,这需要等相关部门进行确定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一旦逃跑,那就会有很大的可能性坐牢,再加上事态严重,那很有可能在监狱里待上五年以上了。要不要坐牢的标准是,责任的大小和事故的严重程度。一般而言,如果是撞死了,但是责任不在开车人身上,那么就不需要坐牢了。如果因开车人的过错,那么需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了。一般就是轻判,重则一到三年,轻则就几个月。当然,即使犯事了,但是认定为情节轻微。这样即使被判刑了,也不一定会坐牢呢,有很大的机会是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必须指出,开车撞死人是开车人自己不想也不愿意见到这种情形的,才适用上面的分析。如果是开车人想致人于死地,那事情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很有可能是蓄谋已久的杀人案,或者是报复社会的危害到社会公共安全的案件。希望以上见解,能帮到各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律上对什么人限制高消费令?
      法律上对什么人限制高消费令?一、法律上对什么人限制高消费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法院依法限制高消费......


·欠别人钱没钱还怎么办
      欠别人钱没钱还怎么办如何顺利地讨债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债务纠纷,其中大多数的债务纠纷都是由于不管债权人怎么讨债,债务人就是死赖着不肯还钱。那么对......


·山东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山东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用地越来越多,政府就会不定期的征收城市周边的土地用于发展,在征收土地的同时会根据土地原有......


·关联交易公司法规定中的内容有哪些?
      关联交易在公司运作中经常遇到,关联交易实际上具有一定不稳定性。在关联交易中很有可能会出现矛盾,一些纠纷等等。目前,在法律上的公司法里面就有关......


·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规定还有效吗?
      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规定还有效吗?合同里面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则可以认定为无效,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


·新版离婚证样本是什么样的?
      夫妻离婚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办理成功后会给予离婚证。我们所知道的传统离婚证都是绿色的,这是与大红色的结婚证相对的。但是现在离婚证改版了......


·房地产开发五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房地产开发五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房地产开发五证办理流程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1、选址意见书(审查用地性质、范围、面积是否符......


·夫妻离婚后男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男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


·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
      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一、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


·合同成立等同于合同生效吗?
      合同成立等同于合同生效吗?一、合同成立等同于合同生效吗合同成立并不等于合同生效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合同生效是指合......


·剥夺政治权利起算时间是多久
      我国刑事处罚的附加刑中包括了剥夺犯罪分子政治权利的处罚,此时对于法律规定的一些政治权利,犯罪分子的一定的期限内是不享有的。那么剥夺政治权利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