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如果没工伤认定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吗?

一、如果没工伤认定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吗?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关于工伤的问题我们在之前的很多方面都为您阐述过,但是如果由于伤者在治疗后留下一定的后遗症,是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争取相应的赔偿。
  
  
  二、怎样申请工伤劳动鉴定
  
  
  医疗期终结后,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伤残。受伤职工自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计算鉴定申诉期为半年。具体程序如下:
  
  
  1、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须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详细填写《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与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签订《伤病职工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协议书》;
  
  
  2、伤病职工在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登记后,由服务机构填写《鉴定表》(一式三份)中的个人情况伤病情况医疗经过,贴上申请人小一寸免冠半身近照,并盖服务机构的骑缝章;
  
  
  3、伤病职工按本人的伤病性质持《鉴定表》到指定诊断医院作诊断结论并由医院有关科室盖章后,连同有关病历、检验结果交回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报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4、伤病职工向服务机构送齐《鉴定表》等所需资料之日起15日后,到服务机构领取。
  
  
  三、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
  
  
  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
  
  
  (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
  
  
  (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因伤、病已经不能从事任何强度的工作,甚至连日常生活都需要他人照顾。对劳动能力的鉴定是一项复杂而困难的工作,它涉及医学,伦理学等有关的知识,并依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性规定,是在明确的鉴定标准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被鉴定人的病情后做出的。它要求鉴定人员在鉴定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客观地做出鉴定,这关系到我国对丧失劳动能力者的优惠政策。
  
  
  伤者结束治疗出院后,如果经过一段时间后仍然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一下其劳动能力的等级。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其目的都是为了能够帮助伤者争取到最大限度地补偿金和慰问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程序要多久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程序要多久协商解决立即可以办理。起诉最少需要6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


·一、夫妻复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一、夫妻复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夫妻复婚后的财产分割情况应当恢复到夫妻第一次结婚后的状态,属于个人财产的仍然个人所有。《婚姻法》第31条规定:“......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费用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


·2000块钱能立案吗
      2000块钱的欠款,不还是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赔偿的。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


·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及成立要件
      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及成立要件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笔迹鉴定申请流程是什么?
      笔迹鉴定申请流程是什么?申请笔迹鉴定的程序: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3、由双方协商选......


·变更法人和股东后地税怎么办理
      变更法人和股东后地税怎么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


·买回迁房还是商品房有哪些
      买回迁房还是商品房有哪些区别回迁房和商品房是开发商为了开发所标注的不同性质的房产,回迁房是为了满足回迁户而推出的一种福利房产,商品房是开发商......


·如何区分名誉权和荣誉权 一、如何区分名誉权和荣誉权?
      如何区分名誉权和荣誉权一、如何区分名誉权和荣誉权?区分誉权和荣誉权的方法是两者针对的主体是不一样的,公民、法人无一例外都享有名誉权,名誉是......


·专利权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几种
      专利权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几种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一般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一般条件是什么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所谓订约当事人是指实际订约合同的人,在合同成立以后,这些主体将成为合同的主体。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