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给离婚儿女抚养费吗?

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给离婚儿女抚养费吗?
  
  要给;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女方是要给抚养费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
  
  当然,相对的是,父母在离婚时,也不能因此而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端地抬高抚养费要求,以此作为离婚的条件,也是不适当的。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
  
  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93年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过司法解释,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实践中,很多人仍坚持要求按照这个标准执行。部见上,虽然这个规定未撤销,但是已不适用。这个规定是十五年前的生活费标准,在十五年后的今天,中国的经济发展发生了巨大的飞跃,很多家庭的月收入达几万,甚至几十万,仍以20%至30%的标准给付小孩抚养费显然没有必要。所以,还要结合小孩的实际需要来参考。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费是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所支付的费用,而且不管有没有工作,那么都必须要进行支付,支付的标准就要结合着自己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给予,所以,抚养费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拒付,那么抚养孩子的一方就有权力向法院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付了全款没有签购房合同怎么办
      付了全款没有签购房合同怎么办购房一定要签合同,否则,房产证都不好办。在我们国家,房地产卖买必须签定书面合同,至于你们签的收据是否属于法律上的......


·成立分公司可以另外加股东吗?
      成立分公司可以另外加股东吗?可以,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成立分公司与能不能新增股东是没有关系的,如果公司新增资本时,如果股东不认缴出资的,可以由......


·在我国司法鉴定与法律关系是怎样的?
      一、在我国司法鉴定与法律关系是怎样的?1、民事上的司法鉴定主要是判断是否有责任,责任大小问题,如伤残鉴定、护理鉴定、后续治疗鉴定等在法律上是......


·商用公寓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由于现在的生活质量飞速提升,导致现在的土地也不是像最早以前归自己所有了,其利用权也不是再是永久了,而是有时间限制的,尤其是商用土地,不仅价钱......


·洗化工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
      洗化工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近年来随着网购事业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喜欢在网上直接都买日化用品。这也给了不少不法分子可趁之机,他们通过对......


·2023年什么是侵权法该如何认定
      2023年什么是侵权法该如何认定一、什么是侵权法该如何认定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侵权责任法》同时废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


·法院判决书丢了怎么办
      法院判决书丢了怎么办一、法院判决书丢了怎么办如果持有的判决书丢失了,可以带身份证到审理案件的法院查阅档案进行复印,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就可以......


·著作权登记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著作权登记合同纠纷如何解决?著作权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一种知识产权,任何未经著作权所有人允许使用作品的行为都侵犯了著作权。著作权需要登记才能......


·对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规定是怎么样的?
      对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规定是怎么样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章对简易程序作了规定,内容如下: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


·侵权责任法动物侵权责任怎么确定?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因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而依法由动物饲养人或保管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行为。认定饲养动物侵权,应当符......


·团伙诈骗退赃怎么退是一起退还是个人
      团伙诈骗退赃怎么退是一起退还是个人?团伙诈骗退赃可以一起退,也可以个人退个人的,嫌疑人可以将犯罪所得的赃款或者赃物,直接退还被害人或上缴司法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