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几种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几种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照顾。(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伤害配偶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四)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意愿,但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注意财产的使用价值,应该使其在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六)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把非法所得进行分割。根据上述基本原则,正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下面具体介绍1、工资、奖金:这主要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劳动报酬形式,因此立法将其提出来代表所有的劳动报酬均应属夫妻共同所有。按立法本意,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实物、津贴、补贴等也应包括在内。2、生产、经营收益:生产、经营的具体形式很多,除办厂、设立公司、建立企业以外,还有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济、与他人合伙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但凡在婚后从事生产和商业活动的收入多应作为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是指作品在出版、上演、播映后而取得的报酬,或允许他人使用而获得报酬、专利权人转让专利权或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所取得的报酬、商标所有人转让商标权或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所取得的报酬。但是该收益依据《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仅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而不包括尚未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和非财产性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明归一方的除外;凡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和赠与获得的他人财产,只要被继承人、赠与人没有特别指明死后的财产和赠与的财产归夫妻一方,所继承和受赠的财产全部都应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5、最高人民法院为了避免司法实践中滥用该条款,作出司法解释。《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和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因此,要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分割,因而离婚分割财产之前,需要先区分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


·变更诉讼标的额如何计算缴费标准
      变更诉讼标的额如何计算缴费标准一、变更诉讼标的额如何计算缴费标准?1、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2、当事......


·第一次酒驾会拘留吗
      需要根据案件情节来看。如果是饮酒后驾驶第一次是不会被拘留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


·出差时被车撞了算不算工伤?
      出差时被车撞了算不算工伤?一、出差时被车撞了算不算工伤?因意外造成的交通事故显然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


·什么情况下可以给员工降薪
      (一)经双方协商可以降薪《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


·夫妻怎样才算分居,如何才算夫妻分居
      很多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后会选择分居,试图创造一段“冷静期”来处理感情问题。有些夫妻在分居一段时间后会重归于好,有些夫妻则在分居后选择离婚。分居......


·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多少年
      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多少年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


·新《婚姻法》父母付首付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新《婚姻法》父母付首付离婚房产怎么分配?情况一:父母在子女结婚前出资购房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重点有哪些?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重点有哪些?生产是一个国家经济生产力的重中之重。对于生产的过程必须严格把控。在这样的社会情况下,我国出台了新安全生产法......


·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区别
      我们所说的刑事诉讼,一般是说对刑事犯罪案件里面的诉讼;我们所说的民事诉讼,一般是指非刑事犯罪,在日常生活(民间)因各种原因而引发诉讼案件。它们有......


·山西省最新残疾赔偿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山西省最新残疾赔偿金赔偿标准是什么?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