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不让童工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不让童工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是违法行为,劳动者父母或其监护人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2、已经发生的劳动,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报酬。
  
  非法使用童工,且拖欠工资,劳动者父母或其监护人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处罚,如果个体户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处以双倍罚款。
  
  根据国务院令第364号《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给予配合。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使用童工的,均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第九条 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该非法单位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
  
  综合上面所说的,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本来就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而且还以不给工资为由不让童工辞职,那么这会是罪上加罪,这种情况的犯罪严重者可能还会判刑,我国对于未成年儿童的保护是专门制定条例的,因此,用人单位在用工上面一定要清楚劳动者的所有身份信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番禺土地使用权拍卖应该怎样办理
      一、番禺土地使用权拍卖应该怎样办理(一)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这里所指的一级土地市场与土地使用权招标所指相同,均指政府出让经营......


·提出工伤认定时间期限是多久
      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限吗?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受伤职工或者所在的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发生之后,尽快的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才行,......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的法律规定
      我们都知道,土地是可以出让的,一般来说可以出让的土地都需要不同的流程,有的土地徐幺入招挂牌,有的土地可以协商出让,国有土地划拨是不需要出让的......


·总分公司之间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总分公司之间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上没有规定分公司与总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通常情况下分公司也不会和总公司去签合同的,因为分公司和总公司......


·申请民事司法鉴定谁付费用
      司法鉴定一般是指诉讼案件中,找专业性高的机构或者鉴定人来鉴别案件中证据和问题,并提供专业性的鉴定意见给予司法机构判断案情。司法鉴定是民事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必须承担以下职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必须承担以下职责: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


·被辞退的员工怎么赔偿?
      被辞退的员工怎么赔偿?一、被辞退的员工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


·砌体工程的质量问题在我国包括哪些?
      砌体工程的质量问题在我国包括哪些?各种各样种类的工程在我国都是存在的,这些工程都是需要进行质量方面的监管的。因此我国不断的监管工程质量安全,......


·农民离婚抚养费标准2023年是怎么规定的
      现如今夫妻双方要离婚的话,不仅仅单纯的需要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家里面如果有孩子,并且孩子还未成年的话,夫妻双方在离婚以后就涉及到一个孩子......


·一、买房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买房签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专家们提醒消费者在签合同时尤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原件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


·沈阳离婚给孩子抚养费的数额是怎么确定的?
      离婚之后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如果双方可以协商确定那是最好的方式,如果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来确定子女抚养的相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