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要办理遗嘱公证在哪里办

办理遗嘱公证在哪里可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随着您法治意识的增强,更多的人在立遗嘱时,为了防止自己死亡后,亲人因遗产而伤害感情,选择将遗嘱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强于所有其他形式的遗嘱因此,通过公证遗嘱的形式减少家庭纠纷,已成为一种很好的化解家庭内部纠纷的方式。申办遗嘱公证注意事项:1、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2、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二、办理遗嘱公证须提交的证明、材料:1、遗嘱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2、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遗嘱人与受益人系直系亲属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的户籍注销证明或有关单位复印的人事档案材料);4、遗嘱人的的婚姻状况证明:①已婚,提供结婚证;②离婚后再婚,提供原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③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5、遗嘱所涉财产的权利凭证(如房产证);6、遗嘱文书(公证处可提供代书);7、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要注意,在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而遗嘱公证主要是处理百年之后的财产分配事宜,例如房产、存款、基金等。一般权利不通过订立遗嘱来处分,比如公房的承租权等。若是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那需要夫妻二人分开订立遗嘱,并且在遗嘱中只能处分自己的份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规定是什么?
      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规定是什么?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规定是劳动者可以依据我们国家的仲裁法律规定来提出仲裁,《劳动法》第44条规定如下:第四十四条有下......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原则包括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原则包括有哪些?1、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开发商的开发资质该如何审查
      一般而言,只有符合开发资质的开发商所销售的房子才是合法的,购房者才能放心购买,不然的话即使房价便宜购房者所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很大的。那具体来......


·遇到强拆,拆迁户应该做好哪些准备
      遇到强拆,拆迁户应该做好哪些准备1.确认拆迁性质。了解拆迁主体,如果是政府主导的,一般是为了公共利益,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这种情况只能争取合理补偿......


·判拘役六个月有案底吗2023
      判拘役六个月有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量刑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量刑是什么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的,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


·车牌掉色是否可以自己涂
      车牌掉色是否可以自己涂机动车的车身都是有一定颜色的,而在购买的时候就需要选好颜色,因为日后若需要重新喷颜色的话手续比较麻烦,也不是那么容易......


·判三年缓刑四年还用坐牢吗?
      判三年缓刑四年还用坐牢吗?缓刑,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法的......


·误工费赔偿
      误工费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


·一、离婚财产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当事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当事人事后......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