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非吸出纳监视居住后还需要判刑吗?

非吸出纳监视居住后还需要判刑吗?非吸出纳被监视居住也是可能判刑的,如果符合判刑条件,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法律上对监视居住的认定和处理,也是有相关条件限制的,一般在犯罪嫌疑人由于个人原因,如生病或者生育等情况是不适合收监处理的,才可以办理监视居住处理,另外司法机关在监视居住期间也是需要对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女方先提出离婚吃亏吗?
      女方先提出离婚吃亏吗??任何方提出离婚都谈不上吃亏的问题。只是女方在提出离婚时,另一方可能就会抓住女方急于离婚的心理,以坚决不离为手段,迫使女......


·一、电动摩托车撞伤交通事故责任证明划分?
      一、电动摩托车撞伤交通事故责任证明划分?责任划分规则:(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


·合同工被辞退有补偿吗
      有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单位犯罪的职工也要被判刑吗?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企业和单位为了尽快实现发财梦,不惜铤而走险,以身犯险,做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单位犯罪率的提高的一个原因就是......


·贵州省2023征地补偿标准均价是多少
      贵州省征地补偿标准均价是多少贵州也是我国西南地区很重要的交通枢纽所在地,而且丰富的水力资源也对于贵州的经济持续性开发带来了一定优越的条件。......


·同省养老保险怎么转移
      沈阳市养老保险怎么办理:1、参保人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


·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定义是什么
      其实我国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不仅对于普通公民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国家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来说更是如此。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更要方方面面都严格的要求自......


·名誉与名誉权的区别有哪些
      名誉与名誉权的区别有哪些一、名誉与名誉权的区别有哪些名誉和名誉权的区别在于名誉是指社会对特定的公民的品行,思想,道德,作用,才干等方面的......


·股权投资风险控制流程是什么
      股权投资风险控制流程是什么股权投资风险控制流程一、获得项目流1.寻找项目贯穿于PE运行的每一天2.机会只给有准备的人3.项目很多,但好......


·宠物饲养人聘请专业团队寻宠的法律问题
      近年来,宠物服务逐渐呈现多样化态势,家养宠物高丢失率低召回率催生寻宠行业,热度逐渐提升,因寻宠引发的纠纷也不断增多。《民法典》四百九十七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