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取保候审到期日是节假日怎么办?

取保候审到期日是节假日怎么办?一般来说,取保候审批复的最后三天是节假日的话。那么按照相关规定就会顺延至工作日,再进行做相关的批复。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二、如何申请取保候审?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综上所述,嫌疑人被执行取保候审措施后,如果到期正赶上节假日,则自动顺延到工作日,办案机关可能变更为其它措施,或者将嫌疑人释放,不可以再继续执行。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应当出具解除决定书,并告知嫌疑人家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肇事罪法院怎么判 交通肇事被判刑还需要赔偿吗
      交通肇事行为在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会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一字之差可是需要肇事者承担的法律责任确却是大不相同的。那其中交通肇事罪法院怎么判刑呢......


·2023专利权的特征有什么?
      专利权的特征有什么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


·离婚协议上未写探视时间怎么办?
      离婚协议上未写探视时间怎么办?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


·如何解读民事诉讼法证据案例?
      如何解读民事诉讼法证据案例?一、案情简介:2012年10月19日,被告购买原告钢管,欠款13800元,由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据。原告索款未果,遂委托本所律......


·根据规定逃税罪能判缓刑吗?
      为了修建、维护社会基础设施,国家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只要民事主体在实施经济行为之后,就需要按照税率,缴纳税额。在社会生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包括什么内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包括什么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


·哪些情形房东可解除合同 收回房屋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哪些情形房东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


·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由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由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由哪些?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


·一、劳动合同到期了不续签合同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了不续签合同吗?若无特殊情况,公司是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


·拿东西抵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占有或委托他人占有的财物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该种行为的具体定性及操作问题还要分情况......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不是所有的劳动问题都能申请劳动仲裁,它也是有受案范围限制的。那么,在法律上,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究竟有哪些呢?而在确定了劳动仲裁的范围后,我们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