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保管合同有诉讼时效吗?

保管合同有诉讼时效吗?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二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二、签订保管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保管合同的成立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即保管合同仅有承诺生效,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该合同仍不能成立,还须寄存人将保管物送保管人,保管合同方才成立。2、保管凭证应记载的事项保管凭证是保管合同的一个重要证据,需注意以下事项:(1)若保管凭证仅为接受保管物凭证,则所记载事项较为简单,只需记明保管人及所收保管物的名称、数量等基本情况。(2)若保管凭证即为保管合同,则签订保管合同应使用全国统一的保管合同文本,保管合同应尽量做到条款齐备、文字涵义清楚、责任明确。3、保管人的限制保管合同是以保管物品为目的的合同。委托人将自己的物品交给保管人保管,只是把该物品的使用权交给保管人保管,该物的物权仍归委托人,保管人只能按合同约定妥善管理的义务,并承担保管期间的毁损、灭失责任。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该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保管费用订立保管合同时应当明确保管费用,否则保管会是无偿的义务行为。无偿的保管行为除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错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情形也要承担保管物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在订立保管合同时,应明确保管物应支付的费用。5、保管合同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保管合同的签订是需要由双方协商认定的,需要对保险的财产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对违约的责任要 进行明确。后期出现违约或者违法行为的是需要可以提出起诉来进行判决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在上述诉讼时效内提出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变更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作为父母肯定还是想要能够陪伴孩子一起长大,但如果夫妻不得已要离婚的话,此时注定有一方是无法陪伴孩子长大的。那此时离婚夫妻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社保怎么处理?
      一、解除劳动合同社保怎么处理?解除劳动合同社保的处理方式是: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要注意,必须获得经济补偿,还有失业金补贴。办......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都有哪些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都有哪些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抚养权一方不管孩子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抚养权一方不管孩子怎么办?要求变更抚养权。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子女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


·房屋出租要满足什么条件
      目前,房屋出租也已经形成了较大的市场。对于外出打工的人来讲,不少都是选择租赁房屋进行居住的。但在租赁房屋之前,要先了解清楚房屋出租要满足什么......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多久生效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多久生效我国行政处罚法并未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但相关履行处罚决定和未按决定履行处罚义务应招致何种法律后......


·房子有贷款的情况下能过户吗
      房子有贷款的情况下能过户吗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过户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


·第二监护人改名能办理吗?
      近来,关于孩子监护人的问题愈发增多,若孩子没有第一监护人,而作为第二监护人。那么,第二监护人改名能办理吗?若孩子年满16周岁,征求本人同意后,第......


·商标转让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商标转让协议的内容是什么一、商标转让协议的内容是什么商标转让协议的内容主要有以下:(1)转让双方的名称、主体资格证明、地址、联络方式等;(2)......


·醉驾的认定标准
      醉驾的认定标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


·一、没有遗嘱年轻丈夫死了遗产怎么分配比例?
      一、没有遗嘱年轻丈夫死了遗产怎么分配比例?原则上由同顺序继承人均等分割,但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均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