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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批捕执行期限是多久?

一、刑拘批捕执行期限是多久?刑拘批捕执行期限是最长可以达到37天,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最长期限是37日。最长拘留期限为30天,在这30天内公安机关要将案件材料上报检察院,决定是否逮捕,这个检察院决定是否逮捕的时间为7天,加起来共37天,可以说是羁押37天未必就一定会逮捕。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时间,按照刑诉法规定,在3天内、7天内、或30天内都有可能,并且不一定非得等到3天、7天、30天。在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应当在7天内做出决定,也并不非得等到第7天。在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但犯罪嫌疑人在逃、无法执行的除外。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后的24小时应该通知家属或单位,所以,在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次日通知家属应该正常。二、公安机关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三、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形式方面的强制措施是比较多的,比如说有临时性的强制性的拘留活动,如果在这个拘留活动完成之后,确实需要进行逮捕的,还可以提请人民检察院来进行同意,但是这个时间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最长的时间是可以达到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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