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通知单位吗
20.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对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通知单位吗对于审查起诉的起诉书书是否应该送达被告人所在单位,在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可以送达,但也有可能不送达所在单位,而向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送达。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三十九条《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相关的犯罪嫌疑人在案件起诉阶段,应按照法律规定,聘请律师对自身案件的案情进行了解。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违背或存在欺诈行为的,还应积极地对这类犯罪嫌疑人和律师进行处罚,保护案件受害一方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
More>>
·社保工伤认定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社保工伤认定是否需要缴纳费用根据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是免费的,不收取费用。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
·丈夫欠债跑路妻子是否要还债
丈夫欠债跑路妻子是否要还债跑路一般是都在做了什么坏事或者对外有大量欠债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行为,而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就是丈夫欠债跑路的情况,在这......
·一、工伤致死无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一、工伤致死无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认定劳动关系存在。职工因工死亡的,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
·众所周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利用互联网和通讯工具等侵犯
众所周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利用互联网和通讯工具等侵犯他人隐私从而恶意中伤诽谤他人的行为发生的几率很高。其中诽谤行为有情节轻重之分,当......
·征地补偿包括什么项目?
征地补偿包括什么项目?看完了上文的内容之后,您应该知道征地补偿包括什么项目了吧。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需要双方签订书面的征地补偿协议,其中就......
·通常情况下异地诉讼离婚多久
诉讼离婚遇到的情形有很多种,并且每个人的情况不一,异地诉讼离婚就是其中的一种,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离婚,确保离婚顺利进行,但是您也想知道异地诉......
·应该怎样索要孩子抚养费
对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来讲,并不能因为解除了婚姻关系的,就免除对孩子的抚养义务。虽然不能实际抚养孩子长大,但却可以支付抚养费。不过要是......
·醉酒驾驶的处罚是怎样的
醉酒驾驶的处罚是怎样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
·异地可否在深圳法院起诉离婚
现如今,我们的工作都是比较灵活的,也有很多一部分人甚至在外地上班。所以,往往夫妻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话,但是另一方肯定因为工作的原因人在外地,......
·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
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商标是属于商标持有人的,商标的持有人可以进行排他的使用,如果有侵权行为可以要求赔偿。对此我们要了解商标的侵权表现形式。那么......
·异地医疗过错在哪家法院申请
异地医疗过错在哪家法院申请一、法院可以直接认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1)医疗机构举证不能,如病历丢失,被证明病历虚假(病例部分造假的仅仅部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