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新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一、新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这个要看实际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
  
  ①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②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
  
  ③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系数)
  
  (2)伤残赔偿系数
  
  一级伤残: 100%
  
  二级伤残 90%
  
  三级伤残 80%
  
  四级伤残 70%
  
  五级伤残 60%
  
  六级伤残 50%
  
  七级伤残 40%
  
  八级伤残 30%
  
  九级伤残 20%
  
  十级伤残 10%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二、误工费的计算
  
  
  1.法条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计算方法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赔偿金额= 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误工时间:
  
  ① 非持续性的误工
  
  非持续性的误工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②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误工收入:
  
  ① 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② 无固定收入的;
  
  a.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 ×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b.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 ×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如果造成他人伤残的话,那么在赔偿的时候就会结合当事人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合理计算,不同的地方所计算的标准就会不一样,其目的性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到当事人的利益,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追尾事故的发生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后车的跟车距离太近,而前车一旦
      追尾事故的发生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后车的跟车距离太近,而前车一旦采取紧急制动,反应不过来就直接撞上前车的屁股。在这种情况下对事故进行处理也是需要......


·腐烂的树根属于埋藏物吗?
      腐烂树根属于埋藏物吗?不属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埋藏物......


·确认劳动关系后能补缴保险吗
      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可以说是保护劳动者当事人权益的前提。由此可见,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关系的确认本身就是司法实践中的......


·新公司法对小股东保护体现在哪些方面?
      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中,中小股东在数量上面占了绝对优势,可是由于其地位薄弱,中小股东基本没有什么话语权。公司控股股东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情......


·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
      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


·酒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
      酒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一、酒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


·违约方如何解除合同?
      违约方如何解除合同?违约方如何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一经有......


·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一、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是什么虽然刑法上没有规定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但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


·对于老板不给工资去哪投诉?
      老板不给工资去哪投诉?老板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投诉文书应当载明的事项: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


·哪些情形下试用期约定无效
      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因此当事人约定好了试用期的,一般也是会写入劳动合同里面。但需要注意,关于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有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况,那......


·如果丈夫己婚重婚生子怎么判
      己婚重婚生子怎么判己婚重婚生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