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隐名股东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吗?

隐名股东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吗?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受益,公司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股东受益存在事实不知情。这时,双方之间关系名为隐名股东实为投资借款,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上,行使权利的便利上。隐名股东是否会被确认为实际出资人,主要取决于以下方面: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根据国家规定,一般来说隐名股东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是有法律局限性的,但是如果隐名股东已经和公司以及企业签订了相关出资协议,那么股东大会除非退还其。相关的出资部分,否则无权对其进行取消股东资格。股东大会强制性开除隐名股东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离婚后对外债务由谁承担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有的债务却是夫妻个人债务,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究......


·保险受益人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保险受益人的财产可以分割吗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


·电子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电子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相比,虽然也必须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要件,但是在形式上发生了很多的变化。其主要特征是:1、电子合......


·邓州省道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邓州省道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征地补偿对于农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邓州省道征地补偿标准包括有哪些内容呢?国家制定各个片区征地补偿标准不相......


·刑事辩护律师的会见权体现在哪些方面?
      刑事辩护律师的会见权体现在哪些方面?1、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权。该阶段因犯罪嫌疑人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和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不同而分为不同情况:(1)会......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与中断的区别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与中断的区别(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


·儿童车祸赔偿金怎么算
      儿童车祸赔偿金怎么算一、儿童车祸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及标准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


·参与非法集资的人的主体身份怎么界定?
      现在兴起的众筹想必人人都耳熟能详,确实众筹能帮助一些人完成心愿,但是一旦被有心人利用就将变成非法集资,想必对于非法集资也并不陌生。非法集资是......


·一、在我国规定春节打麻将违法吗?
      一、在我国规定春节打麻将违法吗?不犯法,但是如果用麻将馆来赌博就是犯法,麻将馆的娱乐是有限制和界限的,现在国家规定在一定限额内的金额的娱乐或者......


·物权属于原始取得登记生效吗
      物权属于原始取得登记生效吗?不一定,因为原始取得的方式很多,原始取得主要形式包括:劳动生产、收益、孳息、添附、无主财产、拾得无主物、失散的饲养......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与中断的联系是什么?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与中断的联系是什么?二者的关系是诉讼时效都停止了。区别是诉讼时效中断,还可以重头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止就是指诉讼时效到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