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怎么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

怎么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 一、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是人们视觉可见的美感外观,后者为符合专利性的技术构思或技术方案。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
  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
   二、怎样判断两个外观设计专利近似
  判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是否近似,首先要从类别上进行比较。只有同类产品才能相互比较。这里所说的类别是指“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小类。
  第二,根据造型不同区别对待。如录音机、电视机、运输工具等三维立体造型的要以形为主,图案、色彩为辅;地毯、壁纸、花布等要以图案为主,形状为辅;色彩的差异,一般不单独作为判断近似的条件。
  第三,进行色彩近似判断时,要观察色彩与形状的结合、色彩与图案的协调等在产品的整体上所产生的美感效果。如组合玩具,造型不同,即使色彩一样也是不相近似。
  第四,产品的大小,材料的差别,功能的差别等都不是判断外观设计是否近似的条件。
  总之,判断是否近似的基本方法是:根据不同产品在外观设计产品的小类范围内,以造型为主,图案为依据,结合色彩从产品的整体上进行观察。
  了解清楚法律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那么才可以在现实中,比较准确的判定对方的行为是否对自己构成了专利侵权,才能依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判定是否构成专利侵权的时候,法律规定要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不然的话就不能认定为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南京逆向行驶自行车怎么处罚
      南京逆向行驶自行车怎么处罚?机动车、非机动车靠左侧通行,则视为逆向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


·公民私自砍树会判刑吗?
      公民私自砍树会判刑吗?公民私自砍树是可能会被判刑的,尤其是未经批准而私自盗伐的行为,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九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


·深圳工伤认定要什么材料
      生活中工伤认定对我们日后的维权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当我们在申请专业的鉴定机构对我们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并不是说提交了鉴定申请书以后就可以进行......


·教育行业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教育行业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在经济市场当中行为,尤其是在商场当中,不正当竞争表现在方方面面,人们常说,竞争必须要公平合理的才能够体现出......


·拘留出来后多久可以再次拘留?
      拘留出来后多久可以再次拘留?拘留没有次数的限制同样也没有时间间隔的期限;相关法道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员工还没有过试用期社保要交吗
      员工还没有过试用期社保要交吗职工在试用期内,单位和职工也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


·诉讼时效届满还有上诉的必要吗?
      诉讼时效届满还有上诉的必要吗?诉讼时效届满,还是应当要上诉的,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至于是否能得到法庭的支持,则是另一回事。最高法《关于审理民......


·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
      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


·劳动仲裁申请书需要几份?
      劳动仲裁申请书需要几份?在员工与企业发生了劳动纠纷且双方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任意一方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劳动纠纷进行仲裁。......


·大拇指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鉴定虽然是由各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展开具体的工作的,但是现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标准都是公开透明的。这样一来也有利于劳动能力鉴定委......


·我国规定什么是知识产权侵权
      我国规定什么是知识产权侵权其实我国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是在近几年来才通过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使得知识产权保护到现在为止,有了一套比较成熟的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