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法定退休年龄依据是什么

劳动者工作达到一定的年限,用人单位就可以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退休。当然,在我国,一般情况下,男的60岁退休,女的55岁退休,特殊工种的按照特殊工种的规定进行退休即可。那么,法定退休年龄依据是什么?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法定退休年龄依据是什么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
  
  二、干部法定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四)公务员工龄满三十年,可以申请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必须退休。参公人员参照执行。
  
  三、工人法定退休年龄
  
  破产国有企业职工,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四、自谋职业者法定退休年龄规定
  
  《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法定退休年龄依据”给您做的具体分析。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按照相关的工种进行规定的,不同的工种其相应的退休年龄也不同,一般情况下,女性先于男性退休,当然,正常情况下男性60岁退休,女性55岁退休。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职务侵占罪报案材料主要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报案材料主要有哪些?1、提供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和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能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材料。2、提供能证明涉嫌人是在......


·女方被净身出户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女方被净身出户需要支付抚养费吗?需要。夫妻离婚时分割共有财产一方所谓净身出户,和支付孩子抚养费没有关系。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


·公司注册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在公司注册房屋租赁中,为了预防纠纷,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当充分协商并针对房屋租赁事项签订合同,对房产租赁期、合同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进行约定。公司......


·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怎么计算?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


·追尾别人车子怎么处理
      需报警处理,交警到场会开出责任认定书。然后依责任认定书,再拨打保险公司报案(如只有一方全责,只需全责方报案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如果事故认定追......


·所有犯罪都有单位犯罪有哪些特点?
      所有犯罪都有单位犯罪有哪些特点?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单位犯罪必须由刑......


·终止劳动合同用于什么情况
      终止劳动合同用于什么情况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


·劳动监察办案期限包括送达时间吗
      劳动监察办案期限包括送达时间吗?劳动监察办案期限包括送达时间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前款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


·隐名股东有权处分公司股份吗
      一、隐名股东有权处分公司股份吗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后不能抽逃出资,如果隐名股东想退股的,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收回投资。《中华人......


·怎么对持械聚众斗殴罪处罚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聚众斗殴的过程中的,当事人往往都是使用了一些工具的,用法律术语来说也就是持械,因此现实中也有部分人将聚众斗殴罪称之为持械聚众......


·法律上商标抢注的处理是怎样的
      商标抢注的处理是怎样的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