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多长时间?

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多长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追诉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审判标准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犯故意破坏财物罪(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综合上面所说的,故意毁坏他人的财物,这种行为就会造成他人的伤害,从而就会给予相应的处罚,但对于处罚的标准就会按照损失的额度来进行判决,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从而可以更好的让违法者受到相应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批捕阶段被害人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一、批捕阶段被害人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什么?批捕阶段被害人律师的主要职责是对案件事实提出书面意见,充分了解案件经过,有无自首、立功、可以从轻、减轻......


·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
      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二、误工费计算方式......


·盗窃爆炸物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盗窃爆炸物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盗窃爆炸物罪既遂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


·什么是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什么是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


·作品还未出版时著作权被盗取怎么办
      处理如下:1.向侵权人所在地的知识产权局举报,也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反映。2.直接向侵权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借钱写借条是怕赖账吗?
      借钱写借条是怕赖账吗?借钱的作用是可以防止一方赖账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


·驾驶人员肇事逃逸怎么定责处理?
      驾驶人员肇事逃逸怎么定责处理?1、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场合,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2、事故一方......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不负责任如果房屋损坏是因为承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不负责任如果房屋损坏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或者是因为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或者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维修房屋的......


·商号与商标的区别有哪些?
      商号与商标的区别有哪些一、商号与商标的区别有哪些1、功能不同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普,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


·八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八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欠钱不还起诉费怎么办债务追讨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欠钱不还起诉费怎么办债务追讨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一、欠钱不还起诉费怎么办债务追讨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欠钱不还起诉费首先由原告垫付,案件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