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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减刑幅度是怎样的

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要是在服刑期间符合条件的话,则可以进行多次的减刑。但是每次减刑幅度怎样,则就要看具体的标准如何了。关于有期徒刑减刑幅度是怎样的的问题,我们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减刑幅度是怎样的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二)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三)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十五的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服刑人员减刑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一)减刑的条件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它重大贡献的。
   (二)减刑的程序
  1、对有期徒刑服刑人员减刑时,由服刑人员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主管监狱长批准后,由监狱提出书面减刑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服刑人员的减刑,应当由服刑人员所在监狱提出书面减刑建议,报请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减刑的结果应当在服刑人员中公开。
  假释的条件对判处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实际执行十年以上,能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服刑人员,不得假释。
  减刑也就是适当的缩短犯罪分子的刑期,让其能够早日的回归家庭、社会。但对于有期徒刑减刑幅度,也是有适当控制的,不然的话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也就没有多大的意义了。具体减刑的时候肯定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但愿能为您解决一下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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