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土地使用年限内个人或者单位可以对国有土地进行使用,处理等,土地的用途不同,它的使用期限也就不同了,居住用地期限最高为70年,其他用地大多为50年,那么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我国在土地使用年限上有哪些规定?为您解答。一、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2、《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二、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1、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2、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3、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4、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5、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6、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7、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8、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9、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将自动续期,而2007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则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以上就是有关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的详细介绍以及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当土地使用期限到期时,国家并不会直接收回土地的使用权,按照国家的规定,业主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在不改变原来用途的情况下,延长使用期限会在剩下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猥亵女童罪法律规定了怎样的处罚措施
      猥亵女童罪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犯罪要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这样的行为对于女童的身心造成严重的损害,并且会导致女童以后的生活受到很大的影响,这样的犯......


·新三板分层标准是什么?
      新三板分层标准是什么?进入新三板市场的公司种类繁多,如果就这样任由其存在并进行交易的话,肯定会导致整个市场变得杂乱不堪毫无秩序,甚至会直接......


·福州交通行政复议规定是怎么样的?
      福州交通行政复议规定是怎么样的?交通违章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办法:1、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有异议的,需携带车辆驾驶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至违法信......


·多次在公共场所扒窃是盗窃吗
      一、多次在公共场所扒窃是盗窃吗?扒窃跟盗窃的作案手段是有区别的,但多次在公共场所扒窃是按照盗窃罪定罪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


·遗嘱财产不留给父母有效吗?
      遗嘱财产不留给父母有效吗?遗嘱财产不留给父母,如果是个人真实意思表达符合遗嘱要件的,就生效。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


·抵押权与后设租赁关系的相关司法解释
      抵押权与后设租赁关系的相关司法解释演变(一)《担保法解释》第66条第1款规定抵押权击破后设租赁关于抵押权与租赁关系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一、离婚财产分割官司诉讼费需要多少?
      一、离婚财产分割官司诉讼费需要多少?离婚财产分割官司的诉讼费一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


·邻居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
      邻居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在日常生活当中,不管是农村的宅基地还是城镇的国有土地在进行使用的时候,几乎公民都会去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


·安置补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安置补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安置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这取决于被拆毁的房屋是公共住宅还是私人住宅,以及是否对公共住宅或私人住宅的拆迁补偿予以不同......


·离婚协议写房产归孩子所有,怎么过户
      现在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之后的财产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离婚之后房产归属于孩子的有很多,为的是让孩子以后有依靠,关于离婚方面的法律知识比较复......


·对于累犯和不适用缓刑的情况有哪些
      累犯就是说罪犯在结束完上一次的刑事处罚赦免之后,在法定限期犯下刑事案件而定罪的犯人,我国对于累犯的处理相对于初犯来说惩罚力度更加的大,再次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