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程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工程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一、工程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施工合同双方乙方为承包人,另一方为发包人,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主要是合同双方的责任:
  1、承包人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人的责任
  (一)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四)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人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五)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二、允许施工合同解除的情形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施工合同具体当事人违约时合同解除:
  1、合同当事人乙方的其他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个大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因此在涉及到与施工相关问题时,为了更好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有效规避风险,我们首先应该签订施工合同,在此基础上明确施工合同违约责任,依照合同相关规定办事,自觉依法守法用法。发生合同纠纷协商未果情况下积极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股东申请破产程序的条件
      股东是不能申请破产的,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一)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


·结婚三年离婚财产问题如何分配?
      结婚三年离婚财产问题如何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


·民法总则规定
      民法总则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怎么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提到民事义务,最常见的一种民事......


·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


·委托合同的终止啥时有效
      委托合同的终止啥时有效一、委托合同解除(一)双方的任意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的事由以......


·手指缺失指甲长的变形工伤鉴定几级?
      在工作中经常会发生工伤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发生工伤后许多人不知道怎样要求企业赔偿,赔偿有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怎样做工伤事故鉴定。那么,手指缺......


·五险一金包括什么一共存多少钱?
      为了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质量,许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许多的保险项目,不过,其中最为深入人心的当然是五险一金。许多的用人单位都会主动为员工缴纳五险......


·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如何申请
      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如何申请在当今时代,信息成为重要的资源,而作为信息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政府信息也日渐被您所广泛接受和熟知。作为安徽省的一......


·不法分子蹲点属于犯罪预备吗?
      蹲点属于犯罪预备吗?蹲点属于犯罪准备阶段,为接下来的犯罪做工作,属于犯罪预备。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实施犯罪所起的作用来看,都是着手实施犯罪之......


·故意伤害罪追诉期限有多长
      故意伤害罪追诉期限有多长如果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追诉期限为五年。如果是造成重伤的,追诉期限为十年。如果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


·根本违约法条有哪些,有什么法律后果?
      根本违约法条有哪些,有什么法律后果?根本违约是针对合约关系来界定的,一般情况下,出现重大的违约情况,交易一方严重影响到另一方的经济利益时,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