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反担保办理程序有哪些
1、合同当事人就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或者复印件。
3、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如下:
①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该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管理部门;
②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部门;
③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④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⑤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⑥以上财产之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合同当事人可向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抵押合同公证。
4、反担保抵押率:不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值(如60%);可转让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值(如50%)。
二、哪些财产可以为借款人贷款做抵押反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下列财产可以作为抵押反担保:
1、抵押反担保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反担保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产;
3、抵押反担保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反担保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反担保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作为反担保人,应该提供变现能力强、市场价值稳定及权属关系清晰的抵押物(主要是指国有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和用途为非住宅类的房屋等)
综上所述,抵押反担保办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办理抵押反担保登记时应出示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不同的抵押物有不同的登记部门,需要根据自己的抵押财产选择专门的登记部门。而且抵押率有一定值,计算是不得高于一定值,而且只有规定中的财产才可以作为抵押反担保。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院罚没款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法院罚没款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罚没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机关或组织执行。执法人员执行罚没时,必须佩带和出示国家或省行政......
·发明在什么程度上有专利权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形式条件和实质性条件两个方面。形式条件是指应当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书面记载在专利申请文件上......
·六盘水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六盘水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的各项建设都在飞速发展。各城市在进行改造的时候,对于一些比较破旧的旧城老街的......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对于我们每个人上学我们都会有自己的档案,也会有相关人员为我们管理我们的档案。那么在建筑行业,也有其自己的档案,这样有利......
·离休教师死后有什么待遇
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于老教师)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离婚孩子多大可以判给父亲
离婚孩子多大可以判给父亲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1,女方......
·嫖娼被抓会通知老婆吗?
嫖娼被抓会通知老婆吗?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具体规定可以看出,对嫖娼人员的处罚有以下三种:一是拘留加罚款;二是拘留;三是罚款。所以说拘留被抓并不是一......
·民诉再审申请调查证据及诉讼规定
民诉再审申请调查证据及诉讼规定当审判结果不如人意时,难道就应该选择默默忍受吗?不是这样的,我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那么民诉再审申请调查证......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一般是要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来对案件作出审判的。而这个时候采用简易程序审理与采用普通程序审理......
·试用期合同自动解除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主动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以主动和劳动者解除合同。但是,除了那两种方式,合同还可以自动解除。那你知道在试用期......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由哪个法院执行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由哪个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