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罚款通知单格式是怎样的

罚款通知单格式是怎样的
  
  一、罚款通知单格式是怎样的
  
  罚款通知单属于通知中的事务性通知,它是上级有关部门就某一个人或一群人在做出违反相关制度后,以上级部门做出的罚款决定以及相关的告诫为内容而形成的一种知照性公文。既然罚款通知属于通知的一种,那么罚款通知单的写作方法就应该参照通知来进行写作。
  
  罚款通知单由通知标题和主送以及罚款通知单的正文组成。各个部分具体的写法我们在下文为您介绍。
  
  1、罚款通知单的标题
  
  罚款通知单的标题一般采用公文标题的常规写法,由发文+主要内容+文种组成。也可以省略发文,由主要内容+文种组成标题。如:《关于×××旷工罚款通知单》
  
  2、罚款通知单的主送
  
  罚款通知单的发文对象比较广泛,因此,主送较多,要注意主送排列的规范性。
  
  3、罚款通知单的正文
  
  该部分主要写发布该罚款通知单的原因及罚款的依据。
  
  4、罚款通知单事项
  
  这是罚款通知单的主体部分,所发布的罚款决定以及对其他人的告诫等内容都在这一部
  
  分中有条理地组织表达。
  
  二、罚款通知单的范文
  
  为了让您对罚款通知单怎么写有一个更为直观的理解,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一个具体的罚款通知单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制造部发生蒸镀掉锅事故的罚款通知单
  
  年月日,公司制造部发生蒸镀掉锅事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经查,此次事故系人为失误所导致。为了规范员工生产行为,提高员工作业责任意识,根据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现决定对以下人员进行罚款,以赔偿公司所遭受的损失。
  
  此次事故责任人及赔偿金额如下:
  
  1、事故直接责任人,200元;
  
  2、事故间接责任人,各100元;
  
  3、 经理、副经理对事故负有领导管理责任,各50元。
  
  望各位同事引以为戒,特此通知。
  
  三、罚款通知单的特点
  
  1、内容的真实性。真实是处罚通知的生命。通知的任何情况、事实都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有差错。
  
  2、目的的告知性。
  
  认真写好罚款通知单非常重要,是否清楚罚款通知单格式关系到该员工对罚款是否能理解,也关系到上级有关部门是不是能完全表达清楚其罚款的决定,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做出的有关罚款通知单的解答,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云南省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属于常见的犯罪,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比较常见。虽然国家在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上面有相应的规定,但毕竟在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所以不同......


·离婚时哪些债务需要共同承担
      离婚时哪些债务需要共同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


·讨债举证注意事项
      一、基本要求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


·单位单方解劳动合同的赔偿有吗?
      单位单方解劳动合同的赔偿有吗用工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一定要给予劳动者赔偿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


·事实合同的终止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事实合同的终止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事实合同的终止期限没有统一的规定,应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民法典》认可口头合同的有效性,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


·一、离婚财产分割股权的方式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分割股权的方式有哪些?1、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经营的一方,在其它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时给另一方相当于应得公司股份对价的补偿。......


·怎样才算侵犯企业名誉权
      怎样才算侵犯企业名誉权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公民享有名誉权,那么公司法人是否也享有名誉权,其实答案是肯定的。然而,怎样才算是侵犯公司法人名誉......


·刑诉法九十一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法九十一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要求次承租人腾房可以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要求次承租人腾房可以吗?可以要求腾房,具体情况下,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方法有:(1)约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多少年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多少年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


·一、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一、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剩余破产财产需要按照先偿还债权人债务→股东分割财产的分配顺序,债权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