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股东大会提前几天通知?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分年会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位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2、具体参见《公司法》第四十条: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四十二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第一百零三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二、注意事项注意: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提前30天,非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年会提前20天,临时股东大会15天,但是上市公司(因为我国是发行无记名股票)不管是临时的还是年会都是提前30天通知。另外补充几个:1、合伙企业通知退伙提前30天通知。2、有限公司股东会提前15天通知。3、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提前时间由章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前10天通知。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7天(外地20天)通知,以后又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会议主席应当在发出会议通知前3日报告人民法院,并由会议召集人在开会前15日通知。临时股东大会提前几天通知呢?上述内容已经很清楚,召开临时会议,应该在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临时会议是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以外召开的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有权召开临时会议。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酒后自卫过当伤人罪怎么判刑
看具体情况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
·合同法最重要的特征是什么?
合同法最重要的特征是什么?合同法最重要的特征:1.合同法是私法。合同法规范当事人之间因私人利益产生的合同法律关系,强调主体平等、意思自治。因此合......
·在我国什么是发行公司债券
一、什么是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
·一般的刑事程序包括哪些
一、一般的刑事程序包括哪些?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
·我国公司法关联公司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关联公司是什么意思生活当中,本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就属于关联公司,当然除了自己公司所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外,公司也可以和其他公司存在利......
·对方车祸全责误工费怎么办?
一、对方车祸全责误工费怎么办?对方车祸全责的情况下,误工费由对方作为责任方进行支付。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
·一、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如何主张损失?
一、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如何主张损失?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属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虽然合同没有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并不当......
·肥东县信息公开办法
肥东县信息公开办法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
·公司法3%股东是否有提案权?
公司法3%股东是否有提案权?《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
·非职务作品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非职务作品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非职务作品劳动合同在签订时,必须以要对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认定,特别是由于非职务作品是不以履行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事实婚姻期间购买房产怎么分割?
一、事实婚姻期间购买房产怎么分割?存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所得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公平平等分割处理,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