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债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特点是什么

债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特点是什么 一、债务融资
  债务融资可进一步细分为直接债务融资和间接债务融资两种模式。一般来说,对于预期收益较高,能够承担较高的融资成本,而且经营风险较大,要求融资 的风险较低的企业倾向于选择股权融资方式;而对于传统企业,经营风险比较小,预期收益也较小的,一般选择融资成本较小的债务融资方式进行融资。
   二、债务融资的特点
  短期性债务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
  可逆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负担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
  流通性债券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股权融资所得资金属于资本金,不需要还本付息,股东的收益来自于税后盈利的分配,也就是股利;债务融资形成的是企业的负债,需要还本付息,其支付的利息进入财务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三、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也有叫债券融资,是有偿使用企业外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银行短期融资(票据、应收账款、信用证等)、企业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下的中长期债券融资、金融租赁、政府贴息贷款、政府间贷款、世界金融组织贷款和私募债权基金等等。
   四、债务融资的特点
  1、债权融资获得的只是资金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负债资金的使用是有成本的,企业必须支付利息,并且债务到期时须归还本金。
  2、债权融资能够提高企业所有权资金的资金回报率,具有财务杠杆作用。
  3、与股权融资相比,债权融资除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带来债权人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问题,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
   五、债权融资模式
  1、国内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
  2、国外银行贷款
  国外银行贷款,顾名思义,是由外资银行向 企业提供的贷款。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对于银行业的开放是逐步推进的。
  3、发行债券融资
  债券是企业直接向社会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既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务凭证。
  4、民间借贷融资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关系。在我国,民间借贷活动一直游离于现行金融体制之外,处于地下状态。
  5、信用担保融资
  信用担保作为一种特殊的中介活动,介于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它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
  6、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六、债务融资模式
  1、长、短期银行借款
  以向银行有偿借贷,确定归还期限等内容,而实现的临时性融资。一般来讲借款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为短期借款,借款期超过一年以上的为长期借款。
  2、发行金融债券
  由借款单位提出,经央行批准,由主办银行发行的记名或非记名的金融债券。金融债券的特点是融资成本较低,但申请发行的条件较高,且发行周期较长。
  3、综合授信管理工作
  它 是指银行根据一定的条件,向公司提供各种金融和金融衍生工具的总称。综合授信一般适用于银行与企业之间建立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基础上,双方的 相互支持和合作的过程,通常情况下,企业与银行双方以协议形式,明确双方的授信总额和授信范围,在办理具体的业务时,再订立合同。
  4、信用证等其他中间金融业务
  信用证一般用于进、出口经济业务较多,施工企业此类金融品种使用较少。
  5、保函
  保函是指由银行出具并承诺的,确认工程承包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发生的工程赔付保证。保函有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工程保修保函、工程预付款等形式。
  所以,债务融资就是发行企业债券或者借款,这样的融资方式好处是不丧失企业的股份,也就是企业的管理权,但是融资的成本比较大,利息负担重; 债权融资就是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融资,这样的好处是融资成本低,但会丧失企业的部分控制权。
  分清债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特点,了解他们的优点与缺点,接受不同方式带来的利益和风险,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企业的决策人要十分谨慎,并且涉及经济的内容必须十分小心,如果您并不确定,可以咨询律师了解相关知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员工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吗
      一般公司在聘用员工后都会让其适应一段时间,简称为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一两个月时间,期间也是给你和给公司考虑的时间,公司会看你在试用期的综合表......


·保全撤销权和合同撤销权的区别
      保全撤销权和合同撤销权的区别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它与代位权一起构成债的保全制度的两种方式,后逐渐为两大法系所继承。保全撤销权是指债......


·有关黑恶势力犯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有关黑恶势力犯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有关黑恶势力犯罪的司法解释是非常多的,具体情况在下面进行详细说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法规......


·打官司律师管用吗,需要请律师吗
      打官司律师管用吗,需要请律师吗一、打官司律师管用吗1.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任何官司都表现为权利义务方面的争议。有相当一部分......


·一般要怎样算玩忽职守罪?
      一般要怎样算玩忽职守罪?一、一般要怎样算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


·如何更改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怎样变更?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顺位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起到监督和保护的作用,规范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来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当法定监......


·广州土地使用权转让类型有哪些
      广州土地使用权转让类型有哪些一、广州土地使用权转让类型有哪些(一)依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已签订出让合同,交清地价后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广州社保基数怎么算?
      广州是您都知道的,作为一个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的地区,公司和企业给自己的员工购买和办理的社会保险也应该是很不错的,而且社会保险包括了医疗保险、工......


·竞业限制辞退的规定是什么?
      竞业限制辞退的规定是什么?一、竞业限制辞退的规定是什么?竞业限制辞退的规定是予以辞退之后,不需要再履行禁业限制。对此,许多企业为了更好的与......


·警察对于感情纠纷怎么处理
      警察对于感情纠纷怎么处理?如果涉及到人身侵害,财产侵害或者人身受到威胁了可以报警。骗婚也可以报警。简单的感情纠纷警方是不会受理的,不属于他们......


·交通伤与工伤竞合的赔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伤与工伤竞合的赔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1、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