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者在应聘用人单位的某一职位时,如果单位最终决定聘用劳动者

劳动者在应聘用人单位的某一职位时,如果单位最终决定聘用劳动者为单位员工,并确定了员工的岗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单位能否随意变动员工的岗位?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就来为您解答。
  
  一、单位能否随意变动员工的岗位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到,企业要变更员工的劳动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提出变更合同的条件;
  
  (2)必须遵守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变更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变更的内容进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进行变更;
  
  (3)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变更合同的程序和内容都要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因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若企业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变动员工工作岗位时,要先同员工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变动。如因员工不同意变动,要做好思想工作,不能以行使企业自主权为由,强行在合同履行期间变动员工的工作岗位,甚至在员工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作出停发工资、限期调离等决定,这样做既侵犯员工合法权益,也是一种违约行为,企业应负违约责任。
  
  如果企业与员工就变更劳动合同不能达成协议,则仍应履行原劳动合同的约定。
  
  二、单位能随意降低员工工资吗
  
  用人单位没有权利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
  
  如果单位仅仅以“经营困难、经济亏损”等为名逐渐降低员工的工资,员工有权利不接受。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一些单位为了逃避某些法律责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比较低的工资标准,此时,只要劳动者有证据每个月的实际工资高于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这个数字,那么在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时劳动者有权利主张按月实际收入作为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月应得工资包括员工从用人单位获得的各种货币性报酬---如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单位能否随意变动员工的岗位?答案是否定的。不管是调动员工的岗位,还是降低员工的工资待遇,都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征得劳动者的同意才行。如果单位不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就随意调换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或者是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劳动者可以拒绝,若因此而与单位之间发生了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但需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资料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多个辅助证据能成为直接证据吗
      多个辅助证据能成为直接证据吗一、什么是辅助证据辅助证据是对案件证明力起到辅助作用的证据,一般是当事人难以取证、须法院才能取证以及法院认为需......


·不适用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死刑是指利用法律的权力,合法剥夺一个人的生命的一种刑法,是我国最严厉的刑法,一般适用于犯处严重罪行的犯罪分子,虽然对于严重罪行的定义有很多争......


·包工头拖欠货款怎么办?
      包工头拖欠货款怎么办?一、追讨货款要具备以下材料:(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


·民法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
      民法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民法抗辩权的种类较多,大抵分了五种。熟悉并利用这五种民法抗辩权可以有效保障自身利益。民法抗辩权的种类的具体内容是什......


·什么条件才能授予专利权?
      什么条件才能授予专利权?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新颖性,还有创造性以及实际能够利用的特征才能授予专利权,因为只有在这种状况之下,这种专利才具有保护的价......


·注册公司名称需要注意什么
      注册公司名称需要注意什么一、注册公司名称需要注意什么注册一家公司,首先得想个好的企业名称,公司名称的组成形式为四个部分:地域+字号+行业特......


·合同成立必然就会生效吗?
      合同成立必然就会生效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一旦成立并不一定会生效,有些合同是附条件才生效的,有些合同是要登记后才生效的。根据《民法典......


·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格式是怎样的?
      我们申请离职的同时,应该要求单位开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以此作为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那么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格式是怎样的?开具原单位......


·离婚后10年后来申述财产分割的情况有哪些?
      一、离婚十年后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夫妻离婚的方式可以是协议离婚,也可以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等未达成协议,请求法......


·试点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纳税
      试点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纳税按照《试点实施办法》和《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试点实施之后购进或自制......


·酒后驾驶标准及处罚标准是什么?
      酒后驾驶标准及处罚标准是什么?1、酒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即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