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为此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这一点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所说明。那么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条款是怎样的?我们就此摘录了《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给您做个具体介绍。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条款是怎样的?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如何解读《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
  
  1、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
  
  2、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了计算经济补偿时,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计算基数
  
  计算经济补偿时,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关于一个月工资是劳动者本人月工资、本企业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还是当地月平均工资,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最后规定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的条款主要规定了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和支付标准。通常,用人单位会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发现有不对的地方,可以及时向人事部门反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时间的规定是什么?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时间的规定是什么行政处罚法对听证时间的时间主要分为三类,总结如下:(一)申请时间:......


·国家规定的高温费有哪些内容
      随着全球气候的变暖,我们可以感觉每年夏天越来越酷暑难耐,由于气温总是变化无常的,全国各地均出现了持续性高温的现象。持续性高温对于我们生活工作......


·合同的履行应坚持哪些原则
      合同的履行应坚持哪些原则一、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1、在合同履行中,要履行标的,不能用其他......


·房屋遗产税如何征收 遗产继承房屋如何出售
      一、房屋遗产税如何征收?我国目前没有实行征收遗产税,也没有发布征收遗产税相关的法律条例或草案,因此继承遗产是不需要缴纳遗产税的。但如果继承人......


·女人提出离婚财产分割该怎么进行?
      女人提出离婚财产分割该怎么进行?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


·企业应如何追收债务
      企业应如何追收债务一、企业应如何追收债务目前,企业主要采用两种方式对债务进行追收。1、企业内部人员催收;2、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催收。如果采用......


·诈骗犯一直怀孕生子逃避坐牢这种方法可行吗?
      诈骗犯一直怀孕生子逃避坐牢这种方法可行吗?这方法看起来来好像可行,但是不能只是一直怀,要生下来才有用,因为生下来,还要等孩子一岁半才服刑,这......


·一、在我国交通事故被伤者起诉了怎么办?
      一、在我国交通事故被伤者起诉了怎么办?作为被告应该积极应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


·一、个人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一、个人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个人摔伤不属于交通事故,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道路交通事故的主体是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


·个人房产税征收标准有哪些
      国家为了控制房产交易市场的房屋量,国家采取了征收个人房产税,它的征税对象是个人所拥有的房产,那么个人房产税征收标准收标准有哪些?下面就由的我们......


·16岁还受监护人监护
      16岁还受监护人监护被监护人的概念:在我国,法律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些人不具备完全的、独立的行为能力(即承担责任的能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