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做伪证有什么后果?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本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 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四、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认定。
1、只存在一方过错的,该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2、双方或双方以上的过错的,按过错程度和对事故发生的重要性共同分担。
3、各方都无过错,则都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他方无责任。
5、从我国司法目的和国情出发,法律规定,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做出符合地方实际的交通事故地方规范。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相关信息。交通事故具体的承担责任也视事故情况而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做伪证也要看具体情况,危害不大的,可对伪证者从轻掌握,进行批评教育。危害较大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规定的妨碍作证罪如何辩护?
规定的妨碍作证罪如何辩护?可以通过对方提供证据不足,证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相互印证不具有足够的真实性等角度来辩护。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暴力、......
·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判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判刑处罚《刑法》中并未规定破坏他人财物罪,一般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的行为,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或者具有严重情节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
·签完合同如何辞退员工?
签完合同如何辞退员工?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来完成辞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
·一、工伤待遇与侵权误工费可以同时拥有吗?
一、工伤待遇与侵权误工费可以同时拥有吗?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同时拥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
·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是什么
不少罪犯在实际服刑的过程中都想申请保外就医,这样就可以暂时的“出监狱”了。但是在我国罪犯申请保外就医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首先要符合法律规定......
·撤诉后诉讼费退吗
当事人有法律诉求,但是在提起法律诉讼之后,自己私下已和的关联当事人沟通协商,诉求已得到满足,希望提起撤诉,在这种情况下,已经预交的法律诉讼的......
·缓刑一般在什么地方执行?
缓刑一般在什么地方执行?首先,缓刑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并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缓刑考......
·客户拖欠货款不付怎么办
客户拖欠货款不付怎么办一、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债务人拒不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债权人按期还款。第一百一十九......
·自行车能不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自行车能不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一、自行车能不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骑自行车也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