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股权转让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股权转让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1、股权转让价格真实性难以核实。主要包含主观与客观两方 面的因素。一方面因为股权转让的价格直接关系到股权转让人的切实利益,股权转让人主观上存在着隐瞒股权转让价格的动机;另一方面由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处于相对弱势,再加上交易中转让价格与股权转让成本的税收征管脱节,如非特殊情况,很难从股权受让方获得股权转让价格的真实信息。
  2、对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的情况缺乏有效的核定征收手段。虽然《征管法》原则性地明确了对于计税价格明显偏低的情况可以核定计税价格,但在实际操作时,对于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的, 税务机关仍缺乏有效的核定征收手段。纳税人维权意识的增强,税务机关面临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压力更令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的工作举步维艰。通过何种方式确定征纳双方均能接受的合理的股权转让价格,是税务机关对股权转让进行核定征收时必须面对的问题。
  3、对股权转让缺乏动态监控。由于对股权转让的征管措施尚不完善,对股权转让的交易过程及交易结果均缺乏有效监控。在股权转让发生后,除非纳税人主动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否则税务机关不能及时获取到股权转让的动态信息,最终导致了税款的流失。
  4、税务机关难以组织有效的事前监控,管理具有滞后性。对于股权转让,由于其本身固有的偶发性,税务机关难以组织有效的事前监控,管理很被动。税务机关往往在股权转让双方已经完成股权转让后,才能从工商管理部门的定期数据交换、税务登记变更等环节获得相关的交易信息,税收征管行为明显滞后。而如果股权转让并未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的变更,税务机关更是无法获得相关的信息。
  综上所诉,股权转让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非常明显,我们作为市场的一份子,当然是希望希望监管者要么不关,要么就规定明确。模模糊糊,漏洞百出的法律规定才是最害怕的,对此,告诫我们,在进行股权交易时,我们应当及时地咨询国家或者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前规避法律风险,预防诉讼成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注册资金法人变更如何处理?
      公司注册资金法人变更如何处理?一、公司变更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


·江阴五险一金个人缴纳比例是多少?
      每到新年,国家的相关政策都会或多或少有些变化,在江阴工作的朋友们最关注的可能是五险一金了,只有充分了解了相关政策,才能更好的运用它。那么就让......


·拾得遗失物是有权占有吗?
      拾得遗失物是有权占有吗?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有时会捡到一些他人遗失的物品,有的人看到其有一定价值,于是占为已有。在道德层面上讲,人们捡到遗失物......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的规定是怎样的?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一般是受伤后的三个月内,在交通事故中因为受伤导致残疾的,肯定要去医院进行治......


·打架斗殴弄瞎对方眼睛会判过失致人重伤罪吗?
      一、打架斗殴弄瞎对方眼睛会判过失致人重伤罪吗?跟他人打架斗殴,因为双方肢体运动较为激烈,所以一不小心可能会碰到对方的眼睛,严重的可能会直接弄......


·在上班期间员工打架算工伤吗?
      一、在上班期间员工打架算工伤吗?首先,我们要明确构成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


·工伤认定6级该怎样赔偿
      对于从事危险指数很高的劳动职业者来说,不管是家人还是自己都在担心自己的身体健康,但工作难免也有失意的情况。工伤认定是国家为这类劳动者给出的劳......


·最高院死者名誉权受到保护吗?
      最高院死者名誉权受到保护吗?逝者的名誉权也是收到法律保护的。《民法通则》101条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应包括保护死者名誉权,这点已为我国司法实践所......


·一、交通事故伤人赔偿要价高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伤人赔偿要价高怎么处理?交通事故伤人赔偿要价高的处理方式,包括和对方合理的协商以及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确定合理的赔偿价格。交通事......


·遗弃罪夫妻间的法律条例
      国内对于遗弃罪判定是非常严重的行为,从古至今,对于遗弃罪不管是道德还是官方都会受到非常严厉的谴责和惩罚。但当前社会,还有许多人为了个人的利益......


·立遗嘱人如何撤销遗嘱?
      立遗嘱人如何撤销遗嘱?遗嘱的变更、撤销方法有下列几种:1、以书面形式明示变更或撤销原遗嘱。2、以立新遗嘱的方式变更或撤销原遗嘱。遗嘱人在订立新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