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诉讼费用承担主体是谁?

民事诉讼费用承担主体是谁?
  
  生活中我们通常会遇到很多问题,不免也会产生一些纠纷,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和纠纷,我们可能会选择会提起民事诉讼,但是解决问题之后,就面临着支付诉讼费的问题,那么到底该民事诉讼费用承担主体是谁呢?下面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诉讼费包括的范围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民事诉讼费用缴纳办法
  
  民事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1)、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
  
  2)、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三)、减交诉讼费的条件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法院对一方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负担;对方当事人胜诉的,可以视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3)、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四)、诉讼费交纳时间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因此,涉嫌不同金额的诉讼问题其诉讼费用也有所不同,根据申报比例自己可以预估缴纳诉讼费的数值,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用承担是由原告方先暂付,诉讼结束之后由按诉讼结果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如果符合申请司法救助的情形也可以申请减交部分诉讼费。感谢您的阅读。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注射死刑的规定有哪些?
      注射死刑的规定有哪些1997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这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确立了合法地位。但由......


·交通事故全责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警察在现场进行勘察后,要对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才能对下一步的事情进行处理。那么,如果交通事......


·合同毁约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合同毁约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合同违约金没有具体标准,以双方协定而成,约定百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


·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
      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一)夫妻债权债务的理解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债发生的原因也称债的发生根据,是指引起债......


·一、离婚财产分割家庭纠纷如何解决?
      一、离婚财产分割家庭纠纷如何解决?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


·认罪认罚从宽反悔可否上诉?
      在法官判过的案件中也会出现不少判决错误的案件,而这些判错的案件其中也包含着许多由被告人自己认罪的情节,这也足以证明了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必然出......


·吸毒属于犯罪行为吗
      实践中,只要与毒品相关的行为,您部分人都以很自然而然的以为属于犯罪行为。其实,这样的看法太片面了。就拿吸毒来讲吧,这仅仅是属于违法行为,但尚......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法律上的规定是怎样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法律上的规定是怎样的?经常能够听到的就是安全第一,这种标语性的话题。实际上,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事情。在我国生产方面也......


·对于出租方以及租赁方来讲
      对于出租方以及租赁方来讲,什么方式才能让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我们想到的也就是出租合同了,那么宁波市房屋出租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根据有关规......


·商标恶意抢注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上商标恶意抢注的程序是怎样的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


·银行倒闭赔偿范围是哪些 银行破产国债要赔吗
      银行倒闭赔偿范围是哪些银行破产国债要赔吗一、银行倒闭后国债要赔吗国债是国家信用。国债到期由国家偿还。1、国债的发行(兑付)主体为国家财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