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争议已过仲裁时效怎么办

劳动争议已过仲裁时效怎么办当我们遇到劳动争议案件的时候,我们可以采取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众所周知,我们国家的法律为了节约司法成本,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规定了法律时效期。有人疑问,劳动争议已过仲裁时效怎么办?下面跟着网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相关概念解释劳动争议案件是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纠纷引发的诉讼案件。劳动争议诉讼,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劳动争议诉讼,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它通过司法程序保证了劳动争议的最终彻底解决。劳动诉的前置程序是劳动仲裁。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其所作的裁决并不直接侵犯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不服裁决,依法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而,此处所说的诉讼为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诉讼由法院民庭审理,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实行两审终审。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其所作的裁决并不直接侵犯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不服裁决,依法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千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中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劳动争议已过仲裁时效怎么办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既然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劳动仲裁的时间为一年期,那么如果劳动者错过了仲裁时效是否就不能争取自己的权益了呢?显然不是的。误过仲裁时效只是表明了劳动者失去了“胜裁权”,不能通过仲裁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还有“胜诉权”——即便超过仲裁的法定时效,劳动者也能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通过诉讼程序,一般劳动权利的诉讼时效就延长至两年。我们知道,遇到劳动争议我们不仅可以采取调解、仲裁的方式等,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我们在上文中为您介绍了劳动争议已过仲裁时效怎么办,我们得知,如果劳动者错过了仲裁时效的情况下,依然能争取自己的权益。因为即便是超过仲裁的法定时效,劳动者也可以就该劳动争议向受理范围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您遇到此类情况,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对方欠钱不还败诉后没钱还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败诉后没钱还怎么办?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欠债不还......


·交通事故刑事民事赔偿书中赔偿金一般需要多久
      交通事故刑事民事赔偿书中赔偿金一般需要多久交通事故刑事民事赔偿书中赔偿金一般赔偿金拿到受害人手中一般需要一到六个月,案情复杂的还需要更长时......


·肇事逃逸移交到检察院多久起诉
      肇事逃逸移交到检察院多久起诉?一般情况下会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向法院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


·征地补偿赔偿依据是什么?
      征地补偿赔偿依据是什么?征地补偿赔偿依据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虚假诉讼信用卡诈骗的相关量刑标准
      大家都能够了解,尤其是作为读者的,我们,应该都能够知道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量刑,我们也能够意识到,信用卡诈骗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来说是有一定影响......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是什么
      抢劫与敲诈勒索在一些地方其实是很相似的,因此很多人其实也无法准确的区分开,导致在实际定罪的时候定错罪。那到底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是什么呢......


·土地使用权死亡死亡时可以作为遗产吗?
      土地使用权是经过法定程序向国家或者是集体依法申请而获得的,在土地的使用期间作为使用权人我们有权利对该土地进行合理的使用、收益,但是不得随意的......


·一、两次醉驾会终身禁驾吗?
      一、两次醉驾会终身禁驾吗?两次醉驾会并不会终身禁驾,醉酒驾车会吊销驾证,但不会终身禁驾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律上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什么
      一、法律上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什么?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


·高层次专业人才
      高层次专业人才高层次专业人才是需要认证的,认证之后就可以直接申请,而且就算资质过期,仍然可以凭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二、海外高层次人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