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资对于劳动者来讲都是很重要的,甚至关系到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

工资对于劳动者来讲都是很重要的,甚至关系到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但就很多劳动者来讲,其实都不是很清楚法律中规定的工资要怎么支付。在遇到单位拖欠工资的时候,也不清楚应该如何处理。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工资要怎么支付才好
  1、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收。
  2、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该给付工资凭证,严格防止用人单位做假工资单,存折上一部分,现金一部分,以此少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少支付经济补偿金。同事也可以显示劳动报酬的透明度。过去习惯用工资条的形式。职工凭借工资条,可以掌握自己的收入状况,如果出现问题,也可以作为凭证,同时在诉讼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推迟30天以上就构成拖欠。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得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发放。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二、被无故拖欠工资怎么办
  无故拖欠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除上述情况外,拖欠工资属无故拖欠。
  法律后果: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的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者可以举报到劳动者行政部门,将要承担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到底劳动者的工资要怎么支付才好,上文已经做出了解答。在这方面,我国法律也是做出了具体规定的。各位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而要是遇到单位拖欠工资的话,也是可以通过一些法律途径来维权,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概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


·职工偷拿劳动合同要求双倍赔偿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其中一些条款引发了社会的关注,像公司不签合同,确定情况属实的,要向职工赔偿损失,数额为两倍基本工资,有些个别职工动起歪脑......


·自己的工资卡找不到了怎么办
      自己的工资卡找不到了怎么办?1、先要打电话到工资卡所在的银行进行挂失,银行的客服电话可以登录官方网站查询。如果不记得卡号可以报给客服自己的身份......


·上海市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上海市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在进行行政处罚时,必须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市场经营者被行政机关做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应当要进行信息公开,......


·治安拘留属于行政拘留吗?
      我们在生活当中肯定都会遇到扰乱社会治安方面的问题,对于扰乱社会治安我们国家规定的是有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两种方面的处罚方式的。其中就有治安拘留......


·借钱不还没借条如何讨债
      借钱不还没借条如何讨债很多人对法律不是很了解,而在他人向自己借钱的时候又不好意思要求对方打一份借条,这就导致日后对方借钱不还,而自己还没有借......


·强制执行拘留后怎么办?
      在我国大力建设法治社会的同时,还有很多人在顶风作案。法律的设立在保障人们权利的同时更对人们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做了硬性规定。违背了法律就必然......


·感情诈骗怎么判刑处罚?
      感情诈骗怎么判刑处罚欺骗感情法律上没有规定,只是道德上的问题,至于钱财,可能会构成诈骗罪。如果利用感情进行诈骗等非法活动,就触犯了刑法的其他罪......


·属于抽逃出资的有什么情况
      属于抽逃出资的有什么情况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公司法司法......


·诈骗和非法集资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诈骗和非法集资都是违法行为,且都会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的损害,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权益在遭受损害之后,可以根据规定,请求得到司法救济,但是不少人......


·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
      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以下简称"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强制公证”了。至此,颁布于1991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