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诉讼书是要如何交给法院

民事诉讼书是要如何交给法院
  
  一、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但该条规定未明示递交的具体方式,是存在一定漏洞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予修改完善,该条规定中“递交”是否能以邮寄方式等方式未明确表示出来,但在实务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这点需要您注意。
  
  二、具体形式
  
  书面诉状写好以后,应当及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同时按被告人数提交相应的起诉状副本,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所提供证据的原件或复印件。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以便被告应诉和答辩。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如果原告本人没有文化不会书写诉状,又请不到代写诉状的人,或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代书的人),可以以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允许,将当事人口述记录在案,并且应当按诉状内容要求进行提示,以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然后将口述内容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民事诉讼状的作用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经审查并决定受理后,将直接引起民事诉讼程序。民事起诉状的作用在于:(1)当事人提交起诉状是其行使起诉权的表现,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求国家司法救济的途径,有利于其实体权利依法得到应有保护;
  
  (2)起诉状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予以立案、受理的凭证;
  
  (3)起诉状是人民法院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和审理的基础,通过起诉状可以使法院了解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为公正、合理地解决纠纷打下基础;
  
  (4)起诉状也是被告应诉答辩的依据。
  
  看过上文相信你也知道“民事诉讼书是要如何交给法院”这个问题的答案了,这能是自己亲自递交哦,其他方式是没用的,法院将不予受理。因为民事诉讼书是当事人行使诉权地依据,这种权利是不能代为行使的,因为其具有身份属性,所以就算找了律师也是需要自行递交地哟;不过特殊情况是可以让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地父母亲代为递交,但需要出具相应委托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住房按揭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
      住房按揭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一、住房按揭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这个问题得看是谁的责任,如果是开发商销售没给介绍清楚现在的政策而使没法办贷款的话......


·抚养权变更法定条件是什么
      抚养权变更法定条件是什么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


·如何认定使用服务商标?
      如何认定使用服务商标?商标的种类是很多的,近年来随着服务行业的发展,在商标类型上面服务商标的注册使用也是比较多的。不过对于很多人而言,大概都......


·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依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和第138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是什么呢?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是什么呢?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可知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是物权的其中的种类。那么,用益物权和担保物......


·高空坠物致车损害案由谁来进行赔偿?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我们的车停的好好地。却受到高空坠物的打击,对我们的经济财产造成了一定大危害。我们在遇到这类案件时该怎么......


·合同诈骗和合同欺诈怎么区分
      合同诈骗和合同欺诈怎么区分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合......


·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提起诉讼。二、申请仲裁。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


·亲子鉴定的效力是怎样的
      如今,年轻人之间婚前同居现象的多发,也造成了非婚生子女的增多。而夫妻婚后随着了解的加深,一方有时会怀疑孩子和自己的亲子关系,而提起亲子关系诉......


·借钱不还到哪里的法院起诉
      借钱不还到哪里的法院起诉民事诉讼中,一般以被告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法院的依据,但对于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均有管辖权。民间借......


·职务犯罪案件批捕权上提一级是合理的吗?
      一、职务犯罪案件批捕权上提一级是合理的吗?职务犯罪案件批捕权上提一级是合理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