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立案受理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立案和受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含义是指与起诉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直接有利害关系,或者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利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原告发生了民事权益的争议。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确认什么等应清楚、明白,不能模棱两可。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
二、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立案受理操作流程
法院接受当事人递交诉状后,应在诉状清单上署名;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立案后,符合当即进行排期的,可同时确定开庭日期、时间、法庭和案件承办法官。 无论当场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民、商、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予以答复、决定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口头告诉第二日起十五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在民事诉讼立案受理规定里,要求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被告是明确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只有在满足了这些条件之后,才可以排期开庭。我们觉得,如果可以私下调解的话,就不要这么麻烦地去起诉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烟台市工程质量是如何规定的?
烟台市工程质量是如何规定的?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最重要的一个目标,保障好工程的质量,也是保障社会的财产以及人民的安全。国家对此都有严格的规定,......
·继子女和亲子女继承权平等吗?
继子女和亲子女继承权平等吗?继子女和生子女继承权是属于平等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
·足不出户怎么在网上交违章罚款?
怎么在网上交违章罚款呢(一)网上怎么交罚款网上收缴交通违法罚款的范围大致包括:记录在交通卡上的违法行为;驾驶人交通违章开具的纸罚单;对本市牌照......
·被判拘役缓刑有案底吗?
被判拘役缓刑有案底吗?“被判拘役缓刑会留案底。《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帮人取保候审需要房产担保吗?
帮人取保候审需要房产担保吗?不需要,但可以使用。如果房产证给他担保,自然是有风险,这是抵押担保,一旦因为种种原因(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原因)他较......
·假想防卫什么意思
根据《刑法》假想防卫,是指对实际上并不存在,仅是行为人主观上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行的所谓防卫。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人主......
·交通事故误工未满一年可以赔偿吗?
交通事故误工未满一年可以赔偿吗交通事故误工费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满多少不支持,但如果未达到16周岁的工作和劳动收入,是不予认可的。所谓的误工费,......
·一、父母离婚后谁是孩子的监护人?
一、父母离婚后谁是孩子的监护人??????离婚后,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解除合同后还需支付违约金吗?
解除合同后还需支付违约金吗?解除合同后还需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的,不论解除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